1981年4月,恢复律师业务。当年,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532人次,解答法律咨询360人次,民事代理3件,办理诉讼案件3件,代写文书12件,刑事辩护1件。1982年后,律师工作在积极办理刑事辩护案件和代书、代理民事案件等工作的同时,开展了代理经济纠纷的诉讼与非诉讼活动。至1987年,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6992人次,解答法律咨询4496人次,民事代理22件,非诉讼代理22件,经济代理45件,刑事辩护55件,代书1270件。自1983年起,围绕经济建设,开展法律顾问业务。至1987年,先后为青岛锅炉辅机厂、胶州市个体劳动协会等10个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为当事人避免经济损失近115万元。
第一节 法律顾问
1981年4月,恢复律师业务。当年,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532人次,解答法律咨询360人次,民事代理3件,办理诉讼案件3件,代写文书12件,刑事辩护1件。1982年后,律师工作在积极办理刑事辩护案件和代书、代理民事案件等工作的同时,开展了代理经济纠纷的诉讼与非诉讼活动。至1987年,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6992人次,解答法律咨询4496人次,民事代理22件,非诉讼代理22件,经济代理45件,刑事辩护55件,代书1270件。自1983年起,围绕经济建设,开展法律顾问业务。至1987年,先后为青岛锅炉辅机厂、胶州市个体劳动协会等10个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为当事人避免经济损失近1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