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县的经济检察,1955年重点是对不法地主、富农分子破坏农产晶统购统销案件进行立案侦破。1956年,在保卫夏粮分配中,侦破联屯区(今马店镇)宋家屯北都农业生产合作社第三生产队队长集体贪污案和艾山区(今河西郭乡)供销合作社副主任贪污案。1960年,配合市场管理部门打击投机倒把活动,并侦破铺集机床厂生活会计贪污案。
1979年后,经济检察工作设立了专门机构,对贪污、行贿、受贿、偷税、抗税、挪用救灾抢险款物、假冒商标、盗伐滥伐林木等经济犯罪案件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1980年10月,对杜村公社娄敬庵村滥伐林木的严重肇事者依法立案,追究了刑事责任。1981年和1982年,全县连续发生了10起盗伐滥伐林木案件,经济检察机构及时调查,分别作了罚款、赔偿损失和行政拘留等处罚。1983~1984年,先后承办了较大的受贿案2起,追回赃款3940余元和赃物一宗。自1978—1987年,共受理经济案件115件78人,立案31件36人,起诉11件13人,免予起诉18件19人,不予起诉2件4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9万余元。
第三节 经济检察
胶县的经济检察,1955年重点是对不法地主、富农分子破坏农产晶统购统销案件进行立案侦破。1956年,在保卫夏粮分配中,侦破联屯区(今马店镇)宋家屯北都农业生产合作社第三生产队队长集体贪污案和艾山区(今河西郭乡)供销合作社副主任贪污案。1960年,配合市场管理部门打击投机倒把活动,并侦破铺集机床厂生活会计贪污案。
1979年后,经济检察工作设立了专门机构,对贪污、行贿、受贿、偷税、抗税、挪用救灾抢险款物、假冒商标、盗伐滥伐林木等经济犯罪案件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1980年10月,对杜村公社娄敬庵村滥伐林木的严重肇事者依法立案,追究了刑事责任。1981年和1982年,全县连续发生了10起盗伐滥伐林木案件,经济检察机构及时调查,分别作了罚款、赔偿损失和行政拘留等处罚。1983~1984年,先后承办了较大的受贿案2起,追回赃款3940余元和赃物一宗。自1978—1987年,共受理经济案件115件78人,立案31件36人,起诉11件13人,免予起诉18件19人,不予起诉2件4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9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