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8年(民国17年)以前,胶县无检察机构,民事、刑事诉讼案件由县知事兼理。国民政府时期,因检察机构独立与法院易内生掣肘,故将检察从属于法院。1929年7月1日,胶县地方法院成立,内设检察厅,配检察官1名、检察吏1名、书记官1名,后改称检察处。1939年7月,成立日伪胶县地方法院检察处,设首席检察官、检察官、书记官等伪职。1943年12月,成立日伪胶县地方检察署,内设侦讯处、书记室等伪机构。1945年8月,抗日战争胜利,国民党胶县县政府迁入胶城,重建胶县地方法院,设检察处。1947年11月,胶城解放,国民党胶县地方法院检察处流亡青岛,于1949年6月青岛解放前夕解体。
建国后,检察机关成为国家和地方的重要机构之一。1950年5月,胶县人民检察署成立,与胶县公安局合署办公。公安局长兼任检察长,有检察秘书1名、检察员1名。驻寺门首街。1955年6月,胶县人民检察院成立,配检察长1名、工作人员5名。1956年上半年,配副检察长1名,有工作人员7名,内设行政组、审查批捕起诉组、侦查组,驻南观街1号,主要任务是对县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审查是否批准逮捕;审查决定是否向县法院提起公诉及县法院开庭审理时出庭支持公诉,为“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1957年,设侦查组、侦查监督组、审判监督组、一般监督组和秘书室,有工作人员16名,驻西巷子13号。1959年,设批捕起诉组、社改监所检察组和办公室。
1968年2月,胶县人民检察院,实行军事管制,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合署办公,称中国人民解放军胶县公安机关军事管制小组。内设法制组,负责检察业务。
1978年7月。恢复胶县人民检察院,内设法纪检察组(兼信访)、批捕起诉组,有工作人员8名,驻兰州东路115号。1979年7月,设刑事检查一股(兼监所检察)、刑事检察二股、经济检察股、法纪检察股(兼信访)、秘书股,有工作人员40名。1984年,将下设股改为科。至1987年,配正、副检察长各1名,内设刑事检察一科、刑事检察二科、经济检察科、法纪检察科、监所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政工科和办公室,共有工作人员51名,驻兰州东路111号。
胶州市检察长更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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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性别 │任职时间 │籍 贯 │姓 名 │性别 │任职时间 │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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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天有 │男 │1950.5~1951,8 │荣成市 │孔志民 │男 │1958.9~1959.2 │牟平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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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德劳 │男 │1951.10~1951.11 │五莲县 │刘秉公 │男 │1963.2~1964.7 │莱芜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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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景义 │男 │1952.3 │莒 县 │贾鸿南 │男 │1964.81968.2 │胶南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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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祥进 │男 │1956.3 │胶州市 │王吉奎 │男 │1978.3.25~1980.10 │胶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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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振忠 │男 │1955.12~1956.9 │莱阳市 │刘宗绪 │男 │1981.1.14~1984.5 │胶州市 ┃
┃ │ │(代 理)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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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际峻 │男 │1956.9.14~1958.8 │胶州市 │姜言桂 │男 │1984.6.30~1987.12 │昌邑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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