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初期,为巩固新政权,1950年11月,胶县县委根据中央《关于纠正镇压反革命活动的右倾偏向》的指示,开展镇压反革命运动。民兵配合这一运动,对土匪、恶霸、特务、反动党团骨干分子和反动会道门道首所匿藏的武器分3批进行了大清查,全县城乡共清出长枪3支、土炮1门、土枪204支、刀剑49把。1952年2月,在配合县委开展的“三反”、“五反”运动中,全县有6800名民兵参加了社会治安工作。全县平均每天出动1116名民兵,对铁路、公路、通讯线路、河堤、仓库、桥梁、军事设施等防护点进行了保卫,并协助公安部门缉捕现行反革命犯9人、历史反革命犯9人、不法粮商犯42名、盗窃犯50名,破获其他案件50多起。1955年3月6日,胶县新币发行办公室张其顺和张全福出差返回至杜村东岭,突遭抢劫犯罪分子张文奎、房培卓枪击,周围37个村的400余名民兵闻讯参与了追捕罪犯活动。1959年,胶县民兵对沿海和重要桥梁站岗巡逻,进行重点保护,营海公社海庄组织31名民兵,配合边防站经常到港口检查可疑船只。
1960年,全县组织500多个巡逻队、2825名民兵保卫麦收和秋收,36起盗麦案件中有20起案犯是被民兵当场抓获的。1963年,13个沿海村庄,由34名民兵,组成5个民兵巡逻队,昼夜值勤,以打击海上来犯敌人。重点村庄的29个基干排1100余名民兵,进行了32次紧急集合演习。是年,民兵协助公安部门破获案件32起,参加破案的民兵138人次。1964年,全县又架设5处民兵嘹望哨。15个巡逻队,白天边嘹望边生产、夜间站岗巡逻,维护社会秩序,并协助公安部门破获案件21起,押送犯人14人次。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为了维护社会治安,胶县人民武装部建立3个对空射击民兵分队15人,侦察分队1个11人,通讯分队1个26人,卫生救护分队1个30人,对空观察哨5处15人,保卫重要目标分队5个180人,军民联防20个连,90个排,225个班,共有民兵3259名。其中,基干民兵1809人、普通民兵1450人。同年4月、李哥庄镇河荣一村民兵护路队长李克兰率领护路小分队抓获破坏铁路的反革命分子,荣立三等功。1977年,守护沽河大桥的部队撤防,由河荣一村民兵守护沽河铁路大桥,多次排除险情,保证胶济列车畅通。直到1985年,民兵守桥分队才撤销。
1986年2月21日晚,张恭伟、赵同照和赵波从莱阳驻军某部盗窃五四式手枪5支、子弹160余发,劫持汽车一辆,连夜潜逃至胶县,途中又拉罪犯刘赞强入伙。案发后,全县20处乡镇紧急出动7800多名民兵,由专职武装干部带领,协同部队和公安干警封锁堵截,在严寒中坚守4个昼夜。2月24日晚,营房镇大洛戈庄民兵首先发现敌情,民兵指导员宋玉梓和民兵唐喜等4人临危不惧,与3名罪犯展开英勇搏斗,当场抓获主犯张恭伟,缴获手枪2支、子弹100余发。次晚,营房镇小滩子村民兵又发现并报告了罪犯赵同照的下落,配合公安干警迫使赵同照开枪自毙。在这次斗争中,青岛警备区为宋玉梓等4人各记二等功1次,胶县人民武装部为马吉平等3人各记三等功1次,还有一批专职武装干部和民兵受到县政府的通报表扬。
第七节 民兵治安
建国初期,为巩固新政权,1950年11月,胶县县委根据中央《关于纠正镇压反革命活动的右倾偏向》的指示,开展镇压反革命运动。民兵配合这一运动,对土匪、恶霸、特务、反动党团骨干分子和反动会道门道首所匿藏的武器分3批进行了大清查,全县城乡共清出长枪3支、土炮1门、土枪204支、刀剑49把。1952年2月,在配合县委开展的“三反”、“五反”运动中,全县有6800名民兵参加了社会治安工作。全县平均每天出动1116名民兵,对铁路、公路、通讯线路、河堤、仓库、桥梁、军事设施等防护点进行了保卫,并协助公安部门缉捕现行反革命犯9人、历史反革命犯9人、不法粮商犯42名、盗窃犯50名,破获其他案件50多起。1955年3月6日,胶县新币发行办公室张其顺和张全福出差返回至杜村东岭,突遭抢劫犯罪分子张文奎、房培卓枪击,周围37个村的400余名民兵闻讯参与了追捕罪犯活动。1959年,胶县民兵对沿海和重要桥梁站岗巡逻,进行重点保护,营海公社海庄组织31名民兵,配合边防站经常到港口检查可疑船只。
1960年,全县组织500多个巡逻队、2825名民兵保卫麦收和秋收,36起盗麦案件中有20起案犯是被民兵当场抓获的。1963年,13个沿海村庄,由34名民兵,组成5个民兵巡逻队,昼夜值勤,以打击海上来犯敌人。重点村庄的29个基干排1100余名民兵,进行了32次紧急集合演习。是年,民兵协助公安部门破获案件32起,参加破案的民兵138人次。1964年,全县又架设5处民兵嘹望哨。15个巡逻队,白天边嘹望边生产、夜间站岗巡逻,维护社会秩序,并协助公安部门破获案件21起,押送犯人14人次。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为了维护社会治安,胶县人民武装部建立3个对空射击民兵分队15人,侦察分队1个11人,通讯分队1个26人,卫生救护分队1个30人,对空观察哨5处15人,保卫重要目标分队5个180人,军民联防20个连,90个排,225个班,共有民兵3259名。其中,基干民兵1809人、普通民兵1450人。同年4月、李哥庄镇河荣一村民兵护路队长李克兰率领护路小分队抓获破坏铁路的反革命分子,荣立三等功。1977年,守护沽河大桥的部队撤防,由河荣一村民兵守护沽河铁路大桥,多次排除险情,保证胶济列车畅通。直到1985年,民兵守桥分队才撤销。
1986年2月21日晚,张恭伟、赵同照和赵波从莱阳驻军某部盗窃五四式手枪5支、子弹160余发,劫持汽车一辆,连夜潜逃至胶县,途中又拉罪犯刘赞强入伙。案发后,全县20处乡镇紧急出动7800多名民兵,由专职武装干部带领,协同部队和公安干警封锁堵截,在严寒中坚守4个昼夜。2月24日晚,营房镇大洛戈庄民兵首先发现敌情,民兵指导员宋玉梓和民兵唐喜等4人临危不惧,与3名罪犯展开英勇搏斗,当场抓获主犯张恭伟,缴获手枪2支、子弹100余发。次晚,营房镇小滩子村民兵又发现并报告了罪犯赵同照的下落,配合公安干警迫使赵同照开枪自毙。在这次斗争中,青岛警备区为宋玉梓等4人各记二等功1次,胶县人民武装部为马吉平等3人各记三等功1次,还有一批专职武装干部和民兵受到县政府的通报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