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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志愿兵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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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军队从建立起,经抗日战争、全国解放战争,到1955年兵役法实施前,均为志愿兵役制。
1938年9月,八路军山纵五支队驻姜黎川部共产党联络员姜谔生、韩育民等,在胶县北乡先后动员了许多农民、教员、学生参加了胶东抗日队伍和地方武装。1939年2月,全县有700多人参加了八路军山东省胶济一支队。1942年7月,胶县北乡有200多人参加胶县独立营。1943年8月,胶县有38人参加铁路武工队。是年11月,有400多人参加了胶县县大队。抗日战争时期,全县志愿参加野战军和地方武装者1300余人。
全国解放战争开始后,胶县广大青年纷纷报名志愿参军参战。1946年秋,有1000余人志愿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600余人参加地方武装。1947年5月,仅城南、墨河、营海、胶莱4个区就有1486名青年志愿参军。东计斤庵村民兵指导员带领17名青年报名参军;柳沟村妇救会长亲自送儿子参加区中队,柘沟村十几名妇女动员丈夫报名参军。1947年秋,解放军进入大反攻阶段,胶县又有300名青年志愿参军。1949年10月统计,在3年全国解放战争中,胶县志愿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有3403人。
在抗美援朝保家卫国战争期间,胶县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参军运动:1951年2月1511人;7月第二批332人;1953年3月第三批683人;同年秋冬第四批1015人;四批共3541名有志青年为抗美援朝保家卫国志愿参加中国人民志愿军赴朝作战。在1951~1953年参军热潮中,出现了父母送儿子、妻子送丈夫、姑娘送未婚夫和兄弟相争相送的动人事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