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胶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54年?月5日在胶城地委党校举行,历时5天,出席代表399人。会议听取并讨论了副县长乔继周作的《去冬今春工作总结报告》、县委的《秋收前的工作建议》、胶县宪法草案讨论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徐永和作的《关于宪法草案的报告》。会议就生产互助合作,坚决镇压反革命、反动道会门,对私人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教育,认购建设公债等问题,作出了决议。
胶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1955年1月28日在胶城地委党校举行,历时6天,出席代表339人。会议听取了县委《关于春耕前的工作建议》,审议批准了县长刘锡山作的《1954年工作总结报告》,就加强形势教育,整理互助合作组织,完成新建1100个农业生产合作社计划等问题,作出了决议。收到代表提案651件。
胶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1955年12月17日在胶城地委党校举行,历时5天,出席代表334人。会议传达了山东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和决议,听取了县委副书记姜克作的《关于今后工作的建议》、县兵役委员会主任李华民作的《1955年度征兵工作报告》,审议批准了县长刘锡山作的《政府工作总结报告》,对宣传第一个五年计划、农业合作化、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等议题,进行了讨论,作出了决议。选举产生了县长、副县长、法院院长和21人组成的县人民委员会。
二 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胶县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57年1月17日在县委礼堂举行,历时5天,出席代表336人,列席45人。会议审议批准了县长王玉章作的《胶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和今后的工作建议》,作出了决议。选举了县长、副县长及县人民委员会组成人员。
胶县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1957年?月18日在县委礼堂举行,出席代表322人。会议审议批准了县长王玉章作的《胶县人民委员会1957年上半年工作报告》,免去了王玉章的县长职务,补选王鹏飞为县长,补选县人民委员会委员2人。
三 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胶县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58年5月28日在县委礼堂举行,出席代表353人。会议审议批准了县长王鹏飞作的《胶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了县法院工作报告,就认真贯彻社会主义总路线,实现1958年胶县工农业生产大跃进等问题作出了决议。会议选举了县长、副县长和由21人组成的县人民委员会,选举了县人民法院院长,选举王林肯、赵增福、郝建秀、韩明宣为山东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胶县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1959年1月28日在县委礼堂举行,出席代表261人,列席30人。会议审议批准了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总结了1958年工农业生产的经验教训,指出要反对浮夸作风,鼓足干劲,为完成1959年工农业生产规划而奋斗。
胶县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1960年1月23日在县委礼堂举行,历时3天,出席代表223人。会议听取了县委书记处书记牟乃云作的《当前形势与任务》讲话,审议批准了县长逢增廉作的《县人民委员会1959年工作总结和1960年工作意见》报告。会议就继续整顿巩固人民公社等问题作出了决议。
胶县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1960年12月8日在县委礼堂举行,历时2天,出席代表203人。会议传达了青岛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精神和决议,补选马采佼为山东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代表共提出提案105件。
四 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胶县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61年3月29日在县委礼堂举行,历时2天,出席代表389人。会议听取了县委第一书记陈波萍作的《关于政治形势》讲话,审议批准了县长王鹏飞作的《1960年财政决算和196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代表们就如何大办农业、大办粮食、恢复生产等问题,提出提案665件。会议选举了县长、副县长和由21人组成的胶县人民委员会。
胶县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1963年2月24日在县委礼堂举行,历时5天,出席代表269人。会议听取了县委书记孙志瑷作的《建议集中地讨论一下今年农业生产问题》讲话,审议批准了副县长林乐泉作的《胶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就继续深入贯彻党的八届十中全会精神,贯彻执行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的发展国民经济的总方针,进一步巩固人民公社集体经济,发展农业生产等问题,作出了决议。会议收到代表提案190件。
五 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胶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63年5月26日在县委礼堂举行,历时6天,出席代表387人。会议审议了县人民委员会《1963年第一季度工作报告和1963年夏季工作意见》,审查批准了《1962年财政决算和1963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并作出了相应决议。代表提出提案413件。会议选举了县长、副县长和由21人组成的县人民委员会,选举了胶县法院院长,选举姜克、孙世锡、张秀芝、张月兰、赵增福为山东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胶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1964年8月9日在县委礼堂举行,历时4天,出席代表387人,会议审议批准了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审查批准了《1963年财政决算和1964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并作出了相应决议。会议补选王孟庆为县长,王玉章、李富新为副县长。
胶县第五后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1965年6月1日在县委礼堂举行,历时4天,出席代表390人。会议听取了县委书记孙一民作的《目前形势报告》,审议批准了县长王孟庆作的《胶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和副县长刘毓华作的《1964年财政决算和1965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并作出了相应决议。通过了《致胶南县兄弟同胞的感谢信》,以答谢胶南县对胶县救灾工作所给予的物资支援。代表共提出提案318件。会议补选于秀华为副县长。
六 革命委员会成立大会
胶县革命委员会第一次成立大会1967年4月1日在胶县工人俱乐部举行,6千余人参加了大会。16个“造反派”组织联合夺取了中共胶县县委、胶县人民委员会的权力,宣布成立胶县革命委员会,公布了革命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并组成了革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胶县革命委员会第二次成立大会1968年9月14日在胶县工人俱乐部举行,1万余人参加了大会,第二次成立胶县革命委员会,公布了革命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并组成了革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七 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胶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78年3月21日在胶县电影院举行,历时5天,出席代表564人。会议审议批准了县革命委员会主任吕延庆作的《胶县革命委员会工作报告》、县革命委员会副主任王孟庆作的《胶县1978年至1985年发展国民经济规划的报告》,选举了胶县革命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由55人组成的胶县革命委员会,选举了胶县人民法院院长、胶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举刘宗鉴、邢法良、孙永燕、李克兰、姜兆勤、张甫、王亮为山东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八 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胶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81年1月9日在胶县影剧院举行,历时6天,出席代表358人,列席106人。会议审议批准了县委书记秦玉生作的《胶县革命委员会工作报告》、县委副书记刘可德作的《胶县1980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1981年至1983年国民经济计划安排意见的报告》、财税局长刘长胜作的《胶县1980年财政决算和1981年财政预算安排意见的报告》、法院副院长陈文俊作的《胶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检察院副检察长刘宗绪作的《胶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了相应决议。代表共提出提案354件。会议选举了胶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常务委员13人。会议撤销了胶县各级革命委员会,恢复胶县人民政府,选举了县长、副县长、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胶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1982年2月14日在胶县影剧院举行,历时5天,出席代表352人,列席115人。会议审议批准了县长刘可德作的《胶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财税局长马金铭作的《胶县1981年财政决算和1982年财政预算安排意见的报告》、人大常委会主任王金城作的《胶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工作报告》、法院院长张学义作的《胶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检察院检察长刘宗绪作的《胶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了相应决议。代表提出提案169件。会议增补王迎范为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增补县人大常委会委员4人,选举出席青岛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44人。
胶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1983年3月26日在胶县影剧院举行,历时3天,出席代表351人,列席172人。会议审议批准了县长刘可德作的《胶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财税局长马金铭作的《胶县1982年财政决算和1983年财政预算安排意见的报告》、人大常委会主任王金城作的《胶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法院院长张学义作的《胶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检察院检察长刘宗绪作的《胶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了相应决议。代表共提出提案32件。
九 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胶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84年6月26日在胶县影剧院举行,历时5天,出席代表385人,列席193人。会议审议批准了县长刘可德作的《胶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财政局长张德秀作的《胶县1983年财政决算和1984年财政预算安排意见的报告》、县计划委员会提交的《胶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书面报告、人大常委会主任王金城作的《胶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法院院长张学义作的《胶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检察院检察长刘宗绪作的《胶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了相应决议。代表共提出议案31件,建议、批评和意见136件。会议选举了胶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常务委员13人;选举了胶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胶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1985年3月25日在胶县影剧院举行,历时4天,出席代表384人,列席62人。会议审议批准了代理县长王志圣作的《胶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财政局长张德秀作的《胶县1984年财政决算和1985年财政预算安排意见的报告》、县计划委员会提交的《1985年胶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书面报告、人大常委会主任王金城作的《胶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法院院长迟焕江作的《胶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检察院检察长姜言桂作的《胶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了相应决议。代表提出议案22件,建议、批评和意见143条。会议补选王志圣为胶县人民政府县长,补选胶县人大常委会委员1人。
胶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1986年3月26日在胶县影剧院举行,历时4天,出席会议代表383人,列席97人。会议审议批准了县长王志圣作的《胶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财政局长张德秀作的《1985年财政决算和1986年财政预算安排意见的报告》、县计划委员会提交的《198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书面报告、人大常委会主任王金城作的《胶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法院院长迟焕江作的《胶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检察院检察长姜言桂作的《胶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了相应决议。代表共提出议案1件,建议、批评和意见119件。
胶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1986年9月22日在胶县影剧院举行,历时3天,出席代表381人,列席107人。会 议审查批准了代理县长高志喜作的《胶县人民政府“七五”计划报告》、县计划委员会提交的《胶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书面报告,并作出了相应决议。会议补选高志喜为胶县人民政府县长。
十 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胶州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87年5月12日在胶州市影剧院举行,出席代表368人,列席75人。会议审议批准了市长高志喜作的《胶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计委主任汪学仁作的《胶州市198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财政局长刘金锡作的《1986年财政决算和1987年财政预算的报告》、人大常委会主任王金城作的《胶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法院院长迟焕江作的《胶州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检察院检察长姜言桂作的《胶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了相应决议。代表共提出议案1件,建议、批评和意见185条。会议选举了胶州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常务委员15人;选举了胶州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胶州市人民法院院长,胶州市人民检察院院长。
第三节 人民代表大会
一 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胶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54年?月5日在胶城地委党校举行,历时5天,出席代表399人。会议听取并讨论了副县长乔继周作的《去冬今春工作总结报告》、县委的《秋收前的工作建议》、胶县宪法草案讨论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徐永和作的《关于宪法草案的报告》。会议就生产互助合作,坚决镇压反革命、反动道会门,对私人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教育,认购建设公债等问题,作出了决议。
胶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1955年1月28日在胶城地委党校举行,历时6天,出席代表339人。会议听取了县委《关于春耕前的工作建议》,审议批准了县长刘锡山作的《1954年工作总结报告》,就加强形势教育,整理互助合作组织,完成新建1100个农业生产合作社计划等问题,作出了决议。收到代表提案651件。
胶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1955年12月17日在胶城地委党校举行,历时5天,出席代表334人。会议传达了山东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和决议,听取了县委副书记姜克作的《关于今后工作的建议》、县兵役委员会主任李华民作的《1955年度征兵工作报告》,审议批准了县长刘锡山作的《政府工作总结报告》,对宣传第一个五年计划、农业合作化、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等议题,进行了讨论,作出了决议。选举产生了县长、副县长、法院院长和21人组成的县人民委员会。
二 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胶县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57年1月17日在县委礼堂举行,历时5天,出席代表336人,列席45人。会议审议批准了县长王玉章作的《胶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和今后的工作建议》,作出了决议。选举了县长、副县长及县人民委员会组成人员。
胶县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1957年?月18日在县委礼堂举行,出席代表322人。会议审议批准了县长王玉章作的《胶县人民委员会1957年上半年工作报告》,免去了王玉章的县长职务,补选王鹏飞为县长,补选县人民委员会委员2人。
三 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胶县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58年5月28日在县委礼堂举行,出席代表353人。会议审议批准了县长王鹏飞作的《胶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了县法院工作报告,就认真贯彻社会主义总路线,实现1958年胶县工农业生产大跃进等问题作出了决议。会议选举了县长、副县长和由21人组成的县人民委员会,选举了县人民法院院长,选举王林肯、赵增福、郝建秀、韩明宣为山东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胶县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1959年1月28日在县委礼堂举行,出席代表261人,列席30人。会议审议批准了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总结了1958年工农业生产的经验教训,指出要反对浮夸作风,鼓足干劲,为完成1959年工农业生产规划而奋斗。
胶县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1960年1月23日在县委礼堂举行,历时3天,出席代表223人。会议听取了县委书记处书记牟乃云作的《当前形势与任务》讲话,审议批准了县长逢增廉作的《县人民委员会1959年工作总结和1960年工作意见》报告。会议就继续整顿巩固人民公社等问题作出了决议。
胶县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1960年12月8日在县委礼堂举行,历时2天,出席代表203人。会议传达了青岛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精神和决议,补选马采佼为山东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代表共提出提案105件。
四 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胶县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61年3月29日在县委礼堂举行,历时2天,出席代表389人。会议听取了县委第一书记陈波萍作的《关于政治形势》讲话,审议批准了县长王鹏飞作的《1960年财政决算和196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代表们就如何大办农业、大办粮食、恢复生产等问题,提出提案665件。会议选举了县长、副县长和由21人组成的胶县人民委员会。
胶县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1963年2月24日在县委礼堂举行,历时5天,出席代表269人。会议听取了县委书记孙志瑷作的《建议集中地讨论一下今年农业生产问题》讲话,审议批准了副县长林乐泉作的《胶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就继续深入贯彻党的八届十中全会精神,贯彻执行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的发展国民经济的总方针,进一步巩固人民公社集体经济,发展农业生产等问题,作出了决议。会议收到代表提案190件。
五 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胶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63年5月26日在县委礼堂举行,历时6天,出席代表387人。会议审议了县人民委员会《1963年第一季度工作报告和1963年夏季工作意见》,审查批准了《1962年财政决算和1963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并作出了相应决议。代表提出提案413件。会议选举了县长、副县长和由21人组成的县人民委员会,选举了胶县法院院长,选举姜克、孙世锡、张秀芝、张月兰、赵增福为山东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胶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1964年8月9日在县委礼堂举行,历时4天,出席代表387人,会议审议批准了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审查批准了《1963年财政决算和1964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并作出了相应决议。会议补选王孟庆为县长,王玉章、李富新为副县长。
胶县第五后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1965年6月1日在县委礼堂举行,历时4天,出席代表390人。会议听取了县委书记孙一民作的《目前形势报告》,审议批准了县长王孟庆作的《胶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和副县长刘毓华作的《1964年财政决算和1965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并作出了相应决议。通过了《致胶南县兄弟同胞的感谢信》,以答谢胶南县对胶县救灾工作所给予的物资支援。代表共提出提案318件。会议补选于秀华为副县长。
六 革命委员会成立大会
胶县革命委员会第一次成立大会1967年4月1日在胶县工人俱乐部举行,6千余人参加了大会。16个“造反派”组织联合夺取了中共胶县县委、胶县人民委员会的权力,宣布成立胶县革命委员会,公布了革命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并组成了革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胶县革命委员会第二次成立大会1968年9月14日在胶县工人俱乐部举行,1万余人参加了大会,第二次成立胶县革命委员会,公布了革命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并组成了革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七 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胶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78年3月21日在胶县电影院举行,历时5天,出席代表564人。会议审议批准了县革命委员会主任吕延庆作的《胶县革命委员会工作报告》、县革命委员会副主任王孟庆作的《胶县1978年至1985年发展国民经济规划的报告》,选举了胶县革命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由55人组成的胶县革命委员会,选举了胶县人民法院院长、胶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举刘宗鉴、邢法良、孙永燕、李克兰、姜兆勤、张甫、王亮为山东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八 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胶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81年1月9日在胶县影剧院举行,历时6天,出席代表358人,列席106人。会议审议批准了县委书记秦玉生作的《胶县革命委员会工作报告》、县委副书记刘可德作的《胶县1980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1981年至1983年国民经济计划安排意见的报告》、财税局长刘长胜作的《胶县1980年财政决算和1981年财政预算安排意见的报告》、法院副院长陈文俊作的《胶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检察院副检察长刘宗绪作的《胶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了相应决议。代表共提出提案354件。会议选举了胶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常务委员13人。会议撤销了胶县各级革命委员会,恢复胶县人民政府,选举了县长、副县长、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胶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1982年2月14日在胶县影剧院举行,历时5天,出席代表352人,列席115人。会议审议批准了县长刘可德作的《胶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财税局长马金铭作的《胶县1981年财政决算和1982年财政预算安排意见的报告》、人大常委会主任王金城作的《胶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工作报告》、法院院长张学义作的《胶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检察院检察长刘宗绪作的《胶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了相应决议。代表提出提案169件。会议增补王迎范为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增补县人大常委会委员4人,选举出席青岛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44人。
胶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1983年3月26日在胶县影剧院举行,历时3天,出席代表351人,列席172人。会议审议批准了县长刘可德作的《胶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财税局长马金铭作的《胶县1982年财政决算和1983年财政预算安排意见的报告》、人大常委会主任王金城作的《胶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法院院长张学义作的《胶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检察院检察长刘宗绪作的《胶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了相应决议。代表共提出提案32件。
九 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胶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84年6月26日在胶县影剧院举行,历时5天,出席代表385人,列席193人。会议审议批准了县长刘可德作的《胶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财政局长张德秀作的《胶县1983年财政决算和1984年财政预算安排意见的报告》、县计划委员会提交的《胶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书面报告、人大常委会主任王金城作的《胶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法院院长张学义作的《胶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检察院检察长刘宗绪作的《胶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了相应决议。代表共提出议案31件,建议、批评和意见136件。会议选举了胶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常务委员13人;选举了胶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胶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1985年3月25日在胶县影剧院举行,历时4天,出席代表384人,列席62人。会议审议批准了代理县长王志圣作的《胶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财政局长张德秀作的《胶县1984年财政决算和1985年财政预算安排意见的报告》、县计划委员会提交的《1985年胶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书面报告、人大常委会主任王金城作的《胶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法院院长迟焕江作的《胶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检察院检察长姜言桂作的《胶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了相应决议。代表提出议案22件,建议、批评和意见143条。会议补选王志圣为胶县人民政府县长,补选胶县人大常委会委员1人。
胶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1986年3月26日在胶县影剧院举行,历时4天,出席会议代表383人,列席97人。会议审议批准了县长王志圣作的《胶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财政局长张德秀作的《1985年财政决算和1986年财政预算安排意见的报告》、县计划委员会提交的《198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书面报告、人大常委会主任王金城作的《胶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法院院长迟焕江作的《胶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检察院检察长姜言桂作的《胶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了相应决议。代表共提出议案1件,建议、批评和意见119件。
胶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1986年9月22日在胶县影剧院举行,历时3天,出席代表381人,列席107人。会 议审查批准了代理县长高志喜作的《胶县人民政府“七五”计划报告》、县计划委员会提交的《胶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书面报告,并作出了相应决议。会议补选高志喜为胶县人民政府县长。
十 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胶州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87年5月12日在胶州市影剧院举行,出席代表368人,列席75人。会议审议批准了市长高志喜作的《胶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计委主任汪学仁作的《胶州市198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财政局长刘金锡作的《1986年财政决算和1987年财政预算的报告》、人大常委会主任王金城作的《胶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法院院长迟焕江作的《胶州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检察院检察长姜言桂作的《胶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了相应决议。代表共提出议案1件,建议、批评和意见185条。会议选举了胶州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常务委员15人;选举了胶州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胶州市人民法院院长,胶州市人民检察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