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建国前的活动
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就在胶县进行革命活动。1925年3月,中共党员王尽美、邓恩铭、纪子瑞领导成立了胶济铁路总工会胶(县)高(密)第二分会。7月,胶县铁路工人和中小学生,罢工罢课游行,抵制日货,进行反帝爱国活动。接着组织领导了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抗日战争和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期间的政治活动。
组织学生革命活动 1928年下半年,以师范讲习所的党员和进步学生为主,经常在胶城南坦刘凤扬家南园屋秘密集会,进行革命宣传活动。1929年5月1日,在胶县师范讲习所第一次贴出了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的标语,对国民党政府震动很大,对学生产生很大影响。
组织农民革命活动 1930年5月,共产党员姜效汶在大店村周围村庄,以姜涵尘、姜宝莲、姜怀尧等为骨干,秘密组织农民协会,发展会员77人,号召贫苦农民“抱成一团,拿起刀枪,打倒土豪劣绅”。1931年7月,姜效汶根据党组织指示,在大沽河两岸深入各村组织群众,筹集枪支,计划于12月秘密进行武装暴动。青岛党组织派田秀川协同姜效汶在双京村西大树林里召开准备暴动动员会议,因暴动计划泄密,山东省国民政府主席韩复榘派重兵围剿,没有实现。但是,对大沽河两岸村庄群众影响很大。
联合姜黎川部队抗日 1937年冬,国民党员姜黎川在共产党员韩育民的帮助下,组建了山东人民抗日救国军游击队。中共胶东特委派姜谔生常驻姜黎川部任联络员。1938年6月,在沙梁村战胜了日本侵略军一个大队,对青岛外围的日伪军震很大,中共胶东特委派统战部长柳运光等携带大批物资前往慰问。
联合国民党胶县县政府抗日 1939年1月,八路军山东纵队第二支队东进至胶县南部山区。24日,国共两党各派代表20余人,在泊里召开成立诸胶抗日军联合指挥部会议,公推二支队司令刘涌任指挥。国民党胶县县长徐明山任副指挥,联合抗日。
瓦解日伪军 1939年9月,胶县(铁路南)县工委了解到驻高密姜家屯的伪军李竹亭部被孙铭斋改编,产生矛盾。于是,派宣传部长彭特夫去李竹亭、王爱中部进行思想教育,动员起义,并发展李竹亭、王爱中、李维廉为中共党员。27日,李竹亭、王爱中率伪军一个中队百余人举行起义,改编为胶(县)高(密)第三大队。
建立革命武装 由于姜黎川政治态度转变,欲将抗日游击队改编为国民党的省保安军队。1938年12月,在姜部的共产党员骨干韩育民、姜谔生等人经胶东特委批准,乘姜黎川移防之机,带领特务大队全部和一大队的大部共400余人、300多支枪撤离姜部,在胶县北乡赵家茔村建立了革命武装——“胶济一支队”,是胶县境内共产党领导的第一支武装部队。1942年8月,为反击日伪军“扫荡”,经胶东军区批准,县委动员党员和进步青年200余人,在胶县北乡五里堠子村建立了胶县独立营,到12月,独立营很快发展到270余人。1943年9月,胶东军区在胶县北乡建立铁路武工队,共40人,队员多是胶东抗日根据地的区级和连排级干部,队伍精干,很有战斗力。以前屯、后屯为基地,沿境内铁路线,开展抗日活动。1944年3月,胶东军区和南海军分区从胶县县大队(由胶县独立营改编)、铁路武工队及部分区中队中抽调百名优秀干部战士,组建南海第一武工队。很快发展到300余人,抗击着胶县南部近6000余人的日伪军。
对日军伪军作战 在整个抗日战争时期,县委领导革命武装抗击伪军,拔据点,反“扫荡”,历大小战斗数百次。如1939年5月,胶济一支队在大店与韩戈庄之间的伏击战;1944年5月,县大队在瓦丘埠的反“扫荡”战;6月,县大队、铁路武工队在毛家屯、杜戈庄、宋家屯一带保卫麦收战;8月,第一武工队和县大队在董家屯的反包围战;1945年3月,胶县独立营、铁路武工队在麦丘村东的阻击战等,都闪耀着人民战争的光辉,一次又一次的顽强战斗,取得了抗日战争在胶县的彻底胜利。
解放胶城 解放胶县城的战斗先后进行了5次。1945年8月19日至20日,胶县独立营、铁路武工队和南海第一武工队配合八路军山东军区第一师第一团、二团和滨海支队第一次解放了胶县城,1946年6月8日至9日,胶县各区中队和胶高支队配合山东军区五师十三团、十四团、十五团和北海独立团等十二个营的兵力,第二次解放了胶县城;1947年3月11日,由胶县县大队、胶南独立团,诸城县大队等9个连组成东线作战指挥部,第三次解放胶县城;同年7月11日,华东野战军东线兵团第四次解放胶县城;11月21日,华东野战兵团在滨北独立团、胶县县大队、胶高支队等地方武装的配合下,第五次解放了胶县城。
阻击国军党军队 1946年夏秋之交,中共胶县县委、中共胶高县委组织带领10万多群众在胶高支队长姜世良指挥下,昼夜轮班拆除铁路铁轨、枕木及通讯设备,运离20公里以外坚壁,粉碎了国民党军队从青岛沿铁路西犯,妄图用半个月的时间打通胶济线的计划,有力地配合了华东野战军的作战部署。1947年7月2日,胶高武工大队阻击了国民党400余人到大王疃抢粮军队,经过两小时激战毙伤国民党军队26人,夺回粮食1500公斤。7月25日,解放军某部在大沽河西岸截击国民党五十四军一八九师五九四团分三路渡大沽河西犯,这次阻击战,毙敌30余人,伤俘170余人。1948年4月2日,为阻击国民党军队西援,彻底消灭潍县之敌,根据胶东军区命令,胶高支队、胶高武工大队配合滨北军分区一团、二团在大沽河西岸南庄,堤子一带与国民党军队展开激战,经三天三夜战斗,击毙国民党“模范旅”旅长,毙伤敌军3000余人,胜利完成阻击任务。
击溃还乡团 1947年8月17日,“还乡团”头子逄逢先等80余人,企图经沙梁村渡大沽河西犯抢粮。胶高武工大队获悉后,由副大队长刘启信带领60余人,在当地民兵的配合下,截敌于沙梁河口,经过两小时激战,将其击溃。击毙还乡团匪徒16名,生俘8名,缴获长短枪10余支。
参军支前 1946年秋,胶县县委在解放区发动群众“反蒋保田”掀起参军热潮,有1000余名青年参加了解放军。有600余人参加了地方武装。1947年5月,仅城南、营海、墨河、胶莱4个区就有1486名青年参军。1948年秋,全县有300名青年参军。1949年3月,全县有250名青年参军。至10月,全县共有3403名青年参加了解放军,有600名青年参加了地方武装。为了夺取解放战争的胜利,1946年2月至12月,县委发动全县妇女做军鞋4.5万双支援前线。1947年,全县出民工515名,到前线运送粮食、武器弹药,抢救伤员。为适应前线需要,全县又发出为期3个月的常备民兵2106名,小推车800辆;另出为期半年的随运民工597名,担架100抬。11月,为野战军医院出民工180名,担架30抬。1948年9月,全县派出常备民兵2000余人,小推车1000余辆,妇女昼夜碾米15万公斤支援淮海战役。12月,全县妇女做支前军鞋2万双。1949年3月,妇女做支前军鞋4万双。5月,为支援解放青岛,全县出民工7.2万名,小推车7625辆。
土地改革 胶县的土地改革运动,是从1945年在解放区减租减息、增加工资开始的。1946年5月,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清算减租及土地问题的指示》(即“五四”指示),将减租减息政策改为没收地主土地分给农民,县委在解放区内开展了反奸诉苦和土地改革运动。1947年,由于国民党军队向解放区发动大规模进攻,使部分区乡土改工作中断。土改时外逃的地主、土匪、反革命分子乘机组织起“还乡团”,回乡反攻倒算,残酷地报复土改区的农民,使前期的土改成果惨遭破坏。5月,中共胶县县委根据华东局关于土改复查给胶东区党委的指示和《关于山东省土改复查指示》,结合新的反奸诉苦,在解放区开始了土改复查工作。对反攻倒算的不法地主进行了彻底清算,对罪大恶极、民愤极大的地主、恶霸和反革命分子进行了镇压。没收地主、富农土地47万亩、耕畜1.5万头,农具16万件,有17万农民分到了土地。初步确定了地权,部分村庄颁发了临时土地证。1951年9月,全县结束了土地改革运动,清理出地主1721户,富农1346户,没收地主、富农土地13666亩,粮食30多万公斤、牲畜456头,房屋8023间,农具9397件,有19201户农民分到了土地,全县发放土地证130769张。
二 建国后的活动
抗美援朝 1950年6月25日,朝鲜内战爆发。27日,美帝国主义公然宣布武装干涉朝鲜内政。同时派出第七舰队,武装侵占了我国领土台湾。遵照党中央发出的“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号召。7月22日,县委成立了胶县人民反对美国侵略台湾、朝鲜运动委员会,在全县进行广泛宣传。11月30日,召开了各界人民代表大会一届四次会议,动员全县人民踊跃报名参军。1951年2月至1953年秋,分四批共有3541名青年参加了中国人民志愿军赴朝作战。全县人民响应“捐献飞机大炮”的号召,至1951年11月27日,全县分四批捐献军鞋4万双、咸菜干1.8万公斤、战马25匹、款118237元。
镇压反革命运动 建国初,胶县境内尚有反革命势力,利用造谣、要挟、破坏、暗杀、暴乱等形式进行破坏和捣乱,妄图推翻新生人民政权。县委根据1950年7月23日政务院、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在全县深入发动群众,开展了镇压反革命运动。第一阶段,分三批集中镇压。第一批,从1950年11月开始,主要镇压恶霸、反动地主、还乡团杀人犯等;第二批,从1951年4月开始,为期40天,主要镇压匪首、反动党团骨干分子、特务分子;第三批,从1951年5月11日开始,主要镇压反动会道门头子,取缔会道门组织。取缔了反动会道门九宫道、一贯道、圣贤道、金丹道等11种。九宫道大道首阚中立和一贯道大道首阚中吉被处以极刑。第二阶段,自1951年11月1日至1952年10月31日,又镇压了一批现行反革命分子。第三阶段,自1952年11月至1955年2月28日,对反革命分子进行了清查扫尾。
肃清反革命分子 镇压反革命运动结束之后,党中央提出“提高警惕,肃清一切特务分子;防止偏差,不要冤枉一个好人”和“一个不杀,大部不捉”的方针,肃清暗藏的反革命分子。胶县肃反内容,一是社会上肃反,清查在镇反运动中漏网及外逃的残余反革命分子和仍有现行破坏活动的反革命分子;二是内部肃反,清查潜藏在党政军机关、学校、厂矿企事业内的特务及其他反革命分子。县委自1956年上半年在全县进行宣传教育,讲明“坦白从宽,抗拒从严,胁从者不问,立功者受奖”的政策。是年,投案自首的各类犯罪分子140名,得到从宽处理不予逮捕的126名。至1958年3月,社会肃反和内部肃反同时结束。
三反五反 1952年1月,县委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实行精兵简政,增产节约,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和反对官僚主义的决定》等指示,开展了“三反”运动。历经9个半月,追出赃款20亿元(旧人民币),教育了国家工作人员,整顿了干部队伍,促进了政府工作人员的廉洁。1952年2月,县委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城市中限期开展大规模的坚决彻底的“五反”斗争的指示》,在全资本主义工商业者中开展了“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骗国家财产、反偷工减料和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五反”运动,揭发批判了资产阶级的“五毒”行为,于10月结束。
农业合作化 建国初,胶县农村仍然是由封建社会沿用下来的一家一户小农经济,为了解放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对小农经济体制逐步进行了改造。1950年冬,全县发动组织农业互助组18417个,其中常年组13786个,季节组4631个,参加互助组的农民68308户,占全县总户数的73.5%。1951年春,在联屯、丰隆两区组织了6处农业合作社。秋后全县办起了25处农业合作社。1953年12月,中共中央颁布《关于发展农业合作社的决议》。是年冬,全县办起了274处农业合作社,有4440户农民入了社。1956年,全县729处初级农业合作社合并成立了322处高级农业合作社。至1957年,全县有高级农业合作社591处,入社农民97894户,占全县总户数的97.9%。
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胶县对个体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亦和农业一样,采取合作形式。1953年成立了5处手工业合作社,有职工164人。至1956年,将全县铁、木、窑、棉织、针织、纺织、鞋、色纸、制毡、酱菜、造纸、缝纫、修理13个行业3762人组成集体经济手工业合作社104处,有职工3555人。
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建国初,胶城有私营商业1182户,从业人员1893人。农村,1956年有私营商贩1018人。1954年秋开始,按行业归口逐步进行社会主义改造。至1956年5月,胶城成立了公私合营胶城棉布商店,全行业参加。在百货业、文具业、五金业、杂货业、煤炭业、中药业、烟酒业、糕点糖果业,分别成立公私合营百货商店、文化用品商店、五金商店、杂货商店、煤炭商店、国药商店、烟酒商店、糕点糖果商店。五户照相业成立公私合营胶城照相服务部。天德、中华两个澡塘成立公私合营中华池澡塘。屠宰、禽蛋业归口由胶县食品公司成立肉食合作商店、禽蛋合作商店。饮食业在饭店的基础上,吸收217户,从业人员408人,成立包括旅店业在内的饮食合作总店。其他行业,有的过渡为国营公司门市部,有的组成合作商店等形式。至6月30日,改造了19个行业,791户,从业人员1405人。到年底,在尚未改造的小商小贩、夫妻店,又组织了21个合作小组,238户,从业人员262人。至此,胶城私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结束,共改造了1029户,从业人员1667人,分别占私营商业改造前总户数与总人数的87.1%和88.1%。对农村私营商贩的改造,吸收为供销社正式职工118人,分销、代销处85处89人,现款代销140人,合作商店29处141人,私营饮食业纳入改造的505人。共纳入改造者933人,占私营商业改造前总人数的97.5%。
反右派斗争 1957年4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整风运动的指示》,胶县县委带领全县各级党组织开展反官僚主义、反宗派主义和反主观主义的整风运动。此间,极少数资产阶级右派分子乘“大鸣大放”之机,向党和新生的社会主义制度放肆地进攻,妄图推翻共产党的领导。6月以后,县委根据中共中央《关于组织力量准备反击右派分子进攻的指示》,开展了反右派斗争。1958年春又经反右派斗争补课,夏季结束。反击右派是必要的,但是反右派斗争被严重地扩大化了,把一批知识分子、爱国人士和党内干部错划为“右派分子”。全县有330人被划为“右派分子”。1959年2月,开始对“右派分子”摘帽,至1962年2月,共摘四批193人。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全部作了实事求是的改正。
“大跃进” 1958年5月5日至23日,中共八大二次会议通过的“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秋,全县掀起了“大跃进”运动。8月,县委责成交通局修筑自旧火车站至床厂(花行街)简易铁路2.2公里,机床厂制小型火车头一辆,客车厢2节,货车厢4节,试车不成功,于1960年拆除,浪费14.5万元,损失木材300余立方米,钢材500余吨。10月,开展“大炼钢铁”运动,建起8个钢铁厂,全县25万人运矿石、建土炉“大炼钢铁”,户户把铁锅等日用铁器砸毁上交。是年,全县大兴水利工程,至1961年4月,库区移民15个村,部分移民20个村,共计2686户,12726人,拆房屋12267间,占用土地29504亩,兴建了一批有益水库工程,但也造成了9座无效益报废水利工程,直接经济损失60.3万元。浪费工日67.7万个。1959年,农村实行“大兵团”作战,几个村联合生产,耕种土地,村村办食堂,吃“大锅饭”,至1960年春,全县办起1546处,不久全部拆散。
“反右倾” 在“大跃进”运动中,出现了“左”倾思潮。浮夸成风,进度快的插“红旗”;实事求是进度慢的拔“白旗”。全县361名干部被打成“右倾机会主义分子”,受到批判或撤职。至1962年,全部进行了纠正。
国民经济调整 由于1958年以来“大跃进”、浮夸风加之自然灾害等原因,胶县造成了1959~1961年三年严重经济困难,人民生活大幅度下降。1961年后,县委贯彻执行了中共中央关于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对1958年以来盲目上马的工矿企业进行了整顿,撤销县属钢铁厂、化肥厂、水泥厂、玻璃厂、制药厂、车辆厂、石墨矿、重晶石矿8个国营企业,动员非农业人口8358人到农村落户,其中精减国家职工3392人。
社会主义教育运动 亦称“四清运动”,是党中央领导全国人民在城乡开展的一次清政治、清经济、清组织、清思想的运动。胶县县委于1963年4月,在部分单位开展了社会主义教育。9月,在全县展开了社会主义教育运动。1965年10月,中共山东省委派以张新村为团长的“四清”工作团进驻胶县,在县直机关、17处人民公社机关及社直单位和320个生产大队开展了“四清”运动,翌年8月结束。运动开始对解决干部作风和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问题起了一定的作用。把一些人民内部的问题认为是阶级斗争或者是阶级斗争在党内的反映,至1966年上半年,全县有143名党员受到警告或严重警告,17名党员被撤销党内职务,有187名党员受到留党察看处分,有389名党员被开除了党籍。直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逐步得到了落实政策,平反了冤假错案。
“文化大革命” 1966年9月,县委成立联络站,向师范等文化教育单位派去联络组。各中学和部分小学学生走向街头进行所谓破“四旧”(旧思想、旧文化、旧风俗、旧习惯)、立“四新”(新思想、新文化、新风俗、新习惯)的活动,古建筑被砸毁,古书画文物被焚烧,一些知识分子和群众家庭被查抄。11月,外地“红卫兵”组织来胶串联后,胶县“红卫兵”组织也逐渐在各行各业中普遍建立起来,踢开党委闹革命,冲击党政机关,揪斗领导干部,使各级党委处于瘫痪。1969年12月,成立中共胶县革命委员会核心领导小组。1971年2月,恢复中共胶县县委。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共胶县县委对十年“文化大革命”中的各种错误总结了教训,并做了公正的处理。
平反冤假错案 1978年10月,县委开始全面认真纠正“文化大革命”以及以前因“左”倾错误而造成的冤假错案。到1980年纠正18件。1981年,又复查纠正了在“文化大革命”中判处的案件133件。四类分子”摘帽 1979年,根据中央(78)55号、61号文件和(79)5号文件,对全县3449名地主分子、富农分子、反革命分子和坏分子进行逐一评审,其中给2842名摘了“帽”;对495名错划错管的予以纠正。1984年上半年,先后给最后一批112名“四类分子”全部摘了“帽”。
农村经济体制改革 1980年,县委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全县有43个生产大队实行联产计酬责任制。到1987年,全县有3461个生产队全部实行了联产计酬责任制。是年冬,县委领导带领各公社党委书记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到聊城地区参观学习,在全县开始推行大包干生产责任制。1982年,全县有70%的生产队实行大包干生产责任制。到1983年春,全县共有99.8%的生产队实行了大包干生产责任制。
商业经济体制改革 1983年4月,胶县商业系统开始进行经济体制改革,推行经营承包责任制,疏理流通渠道,增设服务网点,实行了多种体制经营,便利了群众,繁荣了市场。
工业经济体制改革 1984年10月,县委在炭黑厂进行厂长负责制试点,开始在工业系统进行经济体制改革。1985年12月,在全县241处乡镇企业和1127处村办企业实行经营承包责任制。1986年1月,开始推行厂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及集体承包制。1987年4月,全市有28个企业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
打击刑事犯罪 1983年8月中旬,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开始对全县杀人、放火、爆炸、投毒、强奸、抢劫、重大盗窃以及其他严重刑事犯罪分子进行了严厉打击。至1987年,处理了一批刑事犯罪案件并选用了一些典型案例在全县20处乡镇公开召开34次审判大会,有群众36万人次受到教育,严惩了刑事犯罪分子,维护了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和社会秩序。
打击经济犯罪 根据198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犯罪分子的决定》,胶县开始对经济领域的走私贩私、投机倒把、贪污、诈骗、受贿、内外勾结盗窃国家资财等犯罪分子给予严厉打击,至1987年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1万余元。
第四节 主要活动
一 建国前的活动
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就在胶县进行革命活动。1925年3月,中共党员王尽美、邓恩铭、纪子瑞领导成立了胶济铁路总工会胶(县)高(密)第二分会。7月,胶县铁路工人和中小学生,罢工罢课游行,抵制日货,进行反帝爱国活动。接着组织领导了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抗日战争和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期间的政治活动。
组织学生革命活动 1928年下半年,以师范讲习所的党员和进步学生为主,经常在胶城南坦刘凤扬家南园屋秘密集会,进行革命宣传活动。1929年5月1日,在胶县师范讲习所第一次贴出了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的标语,对国民党政府震动很大,对学生产生很大影响。
组织农民革命活动 1930年5月,共产党员姜效汶在大店村周围村庄,以姜涵尘、姜宝莲、姜怀尧等为骨干,秘密组织农民协会,发展会员77人,号召贫苦农民“抱成一团,拿起刀枪,打倒土豪劣绅”。1931年7月,姜效汶根据党组织指示,在大沽河两岸深入各村组织群众,筹集枪支,计划于12月秘密进行武装暴动。青岛党组织派田秀川协同姜效汶在双京村西大树林里召开准备暴动动员会议,因暴动计划泄密,山东省国民政府主席韩复榘派重兵围剿,没有实现。但是,对大沽河两岸村庄群众影响很大。
联合姜黎川部队抗日 1937年冬,国民党员姜黎川在共产党员韩育民的帮助下,组建了山东人民抗日救国军游击队。中共胶东特委派姜谔生常驻姜黎川部任联络员。1938年6月,在沙梁村战胜了日本侵略军一个大队,对青岛外围的日伪军震很大,中共胶东特委派统战部长柳运光等携带大批物资前往慰问。
联合国民党胶县县政府抗日 1939年1月,八路军山东纵队第二支队东进至胶县南部山区。24日,国共两党各派代表20余人,在泊里召开成立诸胶抗日军联合指挥部会议,公推二支队司令刘涌任指挥。国民党胶县县长徐明山任副指挥,联合抗日。
瓦解日伪军 1939年9月,胶县(铁路南)县工委了解到驻高密姜家屯的伪军李竹亭部被孙铭斋改编,产生矛盾。于是,派宣传部长彭特夫去李竹亭、王爱中部进行思想教育,动员起义,并发展李竹亭、王爱中、李维廉为中共党员。27日,李竹亭、王爱中率伪军一个中队百余人举行起义,改编为胶(县)高(密)第三大队。
建立革命武装 由于姜黎川政治态度转变,欲将抗日游击队改编为国民党的省保安军队。1938年12月,在姜部的共产党员骨干韩育民、姜谔生等人经胶东特委批准,乘姜黎川移防之机,带领特务大队全部和一大队的大部共400余人、300多支枪撤离姜部,在胶县北乡赵家茔村建立了革命武装——“胶济一支队”,是胶县境内共产党领导的第一支武装部队。1942年8月,为反击日伪军“扫荡”,经胶东军区批准,县委动员党员和进步青年200余人,在胶县北乡五里堠子村建立了胶县独立营,到12月,独立营很快发展到270余人。1943年9月,胶东军区在胶县北乡建立铁路武工队,共40人,队员多是胶东抗日根据地的区级和连排级干部,队伍精干,很有战斗力。以前屯、后屯为基地,沿境内铁路线,开展抗日活动。1944年3月,胶东军区和南海军分区从胶县县大队(由胶县独立营改编)、铁路武工队及部分区中队中抽调百名优秀干部战士,组建南海第一武工队。很快发展到300余人,抗击着胶县南部近6000余人的日伪军。
对日军伪军作战 在整个抗日战争时期,县委领导革命武装抗击伪军,拔据点,反“扫荡”,历大小战斗数百次。如1939年5月,胶济一支队在大店与韩戈庄之间的伏击战;1944年5月,县大队在瓦丘埠的反“扫荡”战;6月,县大队、铁路武工队在毛家屯、杜戈庄、宋家屯一带保卫麦收战;8月,第一武工队和县大队在董家屯的反包围战;1945年3月,胶县独立营、铁路武工队在麦丘村东的阻击战等,都闪耀着人民战争的光辉,一次又一次的顽强战斗,取得了抗日战争在胶县的彻底胜利。
解放胶城 解放胶县城的战斗先后进行了5次。1945年8月19日至20日,胶县独立营、铁路武工队和南海第一武工队配合八路军山东军区第一师第一团、二团和滨海支队第一次解放了胶县城,1946年6月8日至9日,胶县各区中队和胶高支队配合山东军区五师十三团、十四团、十五团和北海独立团等十二个营的兵力,第二次解放了胶县城;1947年3月11日,由胶县县大队、胶南独立团,诸城县大队等9个连组成东线作战指挥部,第三次解放胶县城;同年7月11日,华东野战军东线兵团第四次解放胶县城;11月21日,华东野战兵团在滨北独立团、胶县县大队、胶高支队等地方武装的配合下,第五次解放了胶县城。
阻击国军党军队 1946年夏秋之交,中共胶县县委、中共胶高县委组织带领10万多群众在胶高支队长姜世良指挥下,昼夜轮班拆除铁路铁轨、枕木及通讯设备,运离20公里以外坚壁,粉碎了国民党军队从青岛沿铁路西犯,妄图用半个月的时间打通胶济线的计划,有力地配合了华东野战军的作战部署。1947年7月2日,胶高武工大队阻击了国民党400余人到大王疃抢粮军队,经过两小时激战毙伤国民党军队26人,夺回粮食1500公斤。7月25日,解放军某部在大沽河西岸截击国民党五十四军一八九师五九四团分三路渡大沽河西犯,这次阻击战,毙敌30余人,伤俘170余人。1948年4月2日,为阻击国民党军队西援,彻底消灭潍县之敌,根据胶东军区命令,胶高支队、胶高武工大队配合滨北军分区一团、二团在大沽河西岸南庄,堤子一带与国民党军队展开激战,经三天三夜战斗,击毙国民党“模范旅”旅长,毙伤敌军3000余人,胜利完成阻击任务。
击溃还乡团 1947年8月17日,“还乡团”头子逄逢先等80余人,企图经沙梁村渡大沽河西犯抢粮。胶高武工大队获悉后,由副大队长刘启信带领60余人,在当地民兵的配合下,截敌于沙梁河口,经过两小时激战,将其击溃。击毙还乡团匪徒16名,生俘8名,缴获长短枪10余支。
参军支前 1946年秋,胶县县委在解放区发动群众“反蒋保田”掀起参军热潮,有1000余名青年参加了解放军。有600余人参加了地方武装。1947年5月,仅城南、营海、墨河、胶莱4个区就有1486名青年参军。1948年秋,全县有300名青年参军。1949年3月,全县有250名青年参军。至10月,全县共有3403名青年参加了解放军,有600名青年参加了地方武装。为了夺取解放战争的胜利,1946年2月至12月,县委发动全县妇女做军鞋4.5万双支援前线。1947年,全县出民工515名,到前线运送粮食、武器弹药,抢救伤员。为适应前线需要,全县又发出为期3个月的常备民兵2106名,小推车800辆;另出为期半年的随运民工597名,担架100抬。11月,为野战军医院出民工180名,担架30抬。1948年9月,全县派出常备民兵2000余人,小推车1000余辆,妇女昼夜碾米15万公斤支援淮海战役。12月,全县妇女做支前军鞋2万双。1949年3月,妇女做支前军鞋4万双。5月,为支援解放青岛,全县出民工7.2万名,小推车7625辆。
土地改革 胶县的土地改革运动,是从1945年在解放区减租减息、增加工资开始的。1946年5月,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清算减租及土地问题的指示》(即“五四”指示),将减租减息政策改为没收地主土地分给农民,县委在解放区内开展了反奸诉苦和土地改革运动。1947年,由于国民党军队向解放区发动大规模进攻,使部分区乡土改工作中断。土改时外逃的地主、土匪、反革命分子乘机组织起“还乡团”,回乡反攻倒算,残酷地报复土改区的农民,使前期的土改成果惨遭破坏。5月,中共胶县县委根据华东局关于土改复查给胶东区党委的指示和《关于山东省土改复查指示》,结合新的反奸诉苦,在解放区开始了土改复查工作。对反攻倒算的不法地主进行了彻底清算,对罪大恶极、民愤极大的地主、恶霸和反革命分子进行了镇压。没收地主、富农土地47万亩、耕畜1.5万头,农具16万件,有17万农民分到了土地。初步确定了地权,部分村庄颁发了临时土地证。1951年9月,全县结束了土地改革运动,清理出地主1721户,富农1346户,没收地主、富农土地13666亩,粮食30多万公斤、牲畜456头,房屋8023间,农具9397件,有19201户农民分到了土地,全县发放土地证130769张。
二 建国后的活动
抗美援朝 1950年6月25日,朝鲜内战爆发。27日,美帝国主义公然宣布武装干涉朝鲜内政。同时派出第七舰队,武装侵占了我国领土台湾。遵照党中央发出的“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号召。7月22日,县委成立了胶县人民反对美国侵略台湾、朝鲜运动委员会,在全县进行广泛宣传。11月30日,召开了各界人民代表大会一届四次会议,动员全县人民踊跃报名参军。1951年2月至1953年秋,分四批共有3541名青年参加了中国人民志愿军赴朝作战。全县人民响应“捐献飞机大炮”的号召,至1951年11月27日,全县分四批捐献军鞋4万双、咸菜干1.8万公斤、战马25匹、款118237元。
镇压反革命运动 建国初,胶县境内尚有反革命势力,利用造谣、要挟、破坏、暗杀、暴乱等形式进行破坏和捣乱,妄图推翻新生人民政权。县委根据1950年7月23日政务院、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在全县深入发动群众,开展了镇压反革命运动。第一阶段,分三批集中镇压。第一批,从1950年11月开始,主要镇压恶霸、反动地主、还乡团杀人犯等;第二批,从1951年4月开始,为期40天,主要镇压匪首、反动党团骨干分子、特务分子;第三批,从1951年5月11日开始,主要镇压反动会道门头子,取缔会道门组织。取缔了反动会道门九宫道、一贯道、圣贤道、金丹道等11种。九宫道大道首阚中立和一贯道大道首阚中吉被处以极刑。第二阶段,自1951年11月1日至1952年10月31日,又镇压了一批现行反革命分子。第三阶段,自1952年11月至1955年2月28日,对反革命分子进行了清查扫尾。
肃清反革命分子 镇压反革命运动结束之后,党中央提出“提高警惕,肃清一切特务分子;防止偏差,不要冤枉一个好人”和“一个不杀,大部不捉”的方针,肃清暗藏的反革命分子。胶县肃反内容,一是社会上肃反,清查在镇反运动中漏网及外逃的残余反革命分子和仍有现行破坏活动的反革命分子;二是内部肃反,清查潜藏在党政军机关、学校、厂矿企事业内的特务及其他反革命分子。县委自1956年上半年在全县进行宣传教育,讲明“坦白从宽,抗拒从严,胁从者不问,立功者受奖”的政策。是年,投案自首的各类犯罪分子140名,得到从宽处理不予逮捕的126名。至1958年3月,社会肃反和内部肃反同时结束。
三反五反 1952年1月,县委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实行精兵简政,增产节约,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和反对官僚主义的决定》等指示,开展了“三反”运动。历经9个半月,追出赃款20亿元(旧人民币),教育了国家工作人员,整顿了干部队伍,促进了政府工作人员的廉洁。1952年2月,县委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城市中限期开展大规模的坚决彻底的“五反”斗争的指示》,在全资本主义工商业者中开展了“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骗国家财产、反偷工减料和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五反”运动,揭发批判了资产阶级的“五毒”行为,于10月结束。
农业合作化 建国初,胶县农村仍然是由封建社会沿用下来的一家一户小农经济,为了解放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对小农经济体制逐步进行了改造。1950年冬,全县发动组织农业互助组18417个,其中常年组13786个,季节组4631个,参加互助组的农民68308户,占全县总户数的73.5%。1951年春,在联屯、丰隆两区组织了6处农业合作社。秋后全县办起了25处农业合作社。1953年12月,中共中央颁布《关于发展农业合作社的决议》。是年冬,全县办起了274处农业合作社,有4440户农民入了社。1956年,全县729处初级农业合作社合并成立了322处高级农业合作社。至1957年,全县有高级农业合作社591处,入社农民97894户,占全县总户数的97.9%。
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胶县对个体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亦和农业一样,采取合作形式。1953年成立了5处手工业合作社,有职工164人。至1956年,将全县铁、木、窑、棉织、针织、纺织、鞋、色纸、制毡、酱菜、造纸、缝纫、修理13个行业3762人组成集体经济手工业合作社104处,有职工3555人。
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建国初,胶城有私营商业1182户,从业人员1893人。农村,1956年有私营商贩1018人。1954年秋开始,按行业归口逐步进行社会主义改造。至1956年5月,胶城成立了公私合营胶城棉布商店,全行业参加。在百货业、文具业、五金业、杂货业、煤炭业、中药业、烟酒业、糕点糖果业,分别成立公私合营百货商店、文化用品商店、五金商店、杂货商店、煤炭商店、国药商店、烟酒商店、糕点糖果商店。五户照相业成立公私合营胶城照相服务部。天德、中华两个澡塘成立公私合营中华池澡塘。屠宰、禽蛋业归口由胶县食品公司成立肉食合作商店、禽蛋合作商店。饮食业在饭店的基础上,吸收217户,从业人员408人,成立包括旅店业在内的饮食合作总店。其他行业,有的过渡为国营公司门市部,有的组成合作商店等形式。至6月30日,改造了19个行业,791户,从业人员1405人。到年底,在尚未改造的小商小贩、夫妻店,又组织了21个合作小组,238户,从业人员262人。至此,胶城私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结束,共改造了1029户,从业人员1667人,分别占私营商业改造前总户数与总人数的87.1%和88.1%。对农村私营商贩的改造,吸收为供销社正式职工118人,分销、代销处85处89人,现款代销140人,合作商店29处141人,私营饮食业纳入改造的505人。共纳入改造者933人,占私营商业改造前总人数的97.5%。
反右派斗争 1957年4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整风运动的指示》,胶县县委带领全县各级党组织开展反官僚主义、反宗派主义和反主观主义的整风运动。此间,极少数资产阶级右派分子乘“大鸣大放”之机,向党和新生的社会主义制度放肆地进攻,妄图推翻共产党的领导。6月以后,县委根据中共中央《关于组织力量准备反击右派分子进攻的指示》,开展了反右派斗争。1958年春又经反右派斗争补课,夏季结束。反击右派是必要的,但是反右派斗争被严重地扩大化了,把一批知识分子、爱国人士和党内干部错划为“右派分子”。全县有330人被划为“右派分子”。1959年2月,开始对“右派分子”摘帽,至1962年2月,共摘四批193人。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全部作了实事求是的改正。
“大跃进” 1958年5月5日至23日,中共八大二次会议通过的“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秋,全县掀起了“大跃进”运动。8月,县委责成交通局修筑自旧火车站至床厂(花行街)简易铁路2.2公里,机床厂制小型火车头一辆,客车厢2节,货车厢4节,试车不成功,于1960年拆除,浪费14.5万元,损失木材300余立方米,钢材500余吨。10月,开展“大炼钢铁”运动,建起8个钢铁厂,全县25万人运矿石、建土炉“大炼钢铁”,户户把铁锅等日用铁器砸毁上交。是年,全县大兴水利工程,至1961年4月,库区移民15个村,部分移民20个村,共计2686户,12726人,拆房屋12267间,占用土地29504亩,兴建了一批有益水库工程,但也造成了9座无效益报废水利工程,直接经济损失60.3万元。浪费工日67.7万个。1959年,农村实行“大兵团”作战,几个村联合生产,耕种土地,村村办食堂,吃“大锅饭”,至1960年春,全县办起1546处,不久全部拆散。
“反右倾” 在“大跃进”运动中,出现了“左”倾思潮。浮夸成风,进度快的插“红旗”;实事求是进度慢的拔“白旗”。全县361名干部被打成“右倾机会主义分子”,受到批判或撤职。至1962年,全部进行了纠正。
国民经济调整 由于1958年以来“大跃进”、浮夸风加之自然灾害等原因,胶县造成了1959~1961年三年严重经济困难,人民生活大幅度下降。1961年后,县委贯彻执行了中共中央关于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对1958年以来盲目上马的工矿企业进行了整顿,撤销县属钢铁厂、化肥厂、水泥厂、玻璃厂、制药厂、车辆厂、石墨矿、重晶石矿8个国营企业,动员非农业人口8358人到农村落户,其中精减国家职工3392人。
社会主义教育运动 亦称“四清运动”,是党中央领导全国人民在城乡开展的一次清政治、清经济、清组织、清思想的运动。胶县县委于1963年4月,在部分单位开展了社会主义教育。9月,在全县展开了社会主义教育运动。1965年10月,中共山东省委派以张新村为团长的“四清”工作团进驻胶县,在县直机关、17处人民公社机关及社直单位和320个生产大队开展了“四清”运动,翌年8月结束。运动开始对解决干部作风和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问题起了一定的作用。把一些人民内部的问题认为是阶级斗争或者是阶级斗争在党内的反映,至1966年上半年,全县有143名党员受到警告或严重警告,17名党员被撤销党内职务,有187名党员受到留党察看处分,有389名党员被开除了党籍。直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逐步得到了落实政策,平反了冤假错案。
“文化大革命” 1966年9月,县委成立联络站,向师范等文化教育单位派去联络组。各中学和部分小学学生走向街头进行所谓破“四旧”(旧思想、旧文化、旧风俗、旧习惯)、立“四新”(新思想、新文化、新风俗、新习惯)的活动,古建筑被砸毁,古书画文物被焚烧,一些知识分子和群众家庭被查抄。11月,外地“红卫兵”组织来胶串联后,胶县“红卫兵”组织也逐渐在各行各业中普遍建立起来,踢开党委闹革命,冲击党政机关,揪斗领导干部,使各级党委处于瘫痪。1969年12月,成立中共胶县革命委员会核心领导小组。1971年2月,恢复中共胶县县委。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共胶县县委对十年“文化大革命”中的各种错误总结了教训,并做了公正的处理。
平反冤假错案 1978年10月,县委开始全面认真纠正“文化大革命”以及以前因“左”倾错误而造成的冤假错案。到1980年纠正18件。1981年,又复查纠正了在“文化大革命”中判处的案件133件。四类分子”摘帽 1979年,根据中央(78)55号、61号文件和(79)5号文件,对全县3449名地主分子、富农分子、反革命分子和坏分子进行逐一评审,其中给2842名摘了“帽”;对495名错划错管的予以纠正。1984年上半年,先后给最后一批112名“四类分子”全部摘了“帽”。
农村经济体制改革 1980年,县委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全县有43个生产大队实行联产计酬责任制。到1987年,全县有3461个生产队全部实行了联产计酬责任制。是年冬,县委领导带领各公社党委书记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到聊城地区参观学习,在全县开始推行大包干生产责任制。1982年,全县有70%的生产队实行大包干生产责任制。到1983年春,全县共有99.8%的生产队实行了大包干生产责任制。
商业经济体制改革 1983年4月,胶县商业系统开始进行经济体制改革,推行经营承包责任制,疏理流通渠道,增设服务网点,实行了多种体制经营,便利了群众,繁荣了市场。
工业经济体制改革 1984年10月,县委在炭黑厂进行厂长负责制试点,开始在工业系统进行经济体制改革。1985年12月,在全县241处乡镇企业和1127处村办企业实行经营承包责任制。1986年1月,开始推行厂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及集体承包制。1987年4月,全市有28个企业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
打击刑事犯罪 1983年8月中旬,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开始对全县杀人、放火、爆炸、投毒、强奸、抢劫、重大盗窃以及其他严重刑事犯罪分子进行了严厉打击。至1987年,处理了一批刑事犯罪案件并选用了一些典型案例在全县20处乡镇公开召开34次审判大会,有群众36万人次受到教育,严惩了刑事犯罪分子,维护了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和社会秩序。
打击经济犯罪 根据198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犯罪分子的决定》,胶县开始对经济领域的走私贩私、投机倒把、贪污、诈骗、受贿、内外勾结盗窃国家资财等犯罪分子给予严厉打击,至1987年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1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