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7年12月,胶县开始在全县财贸系统中进行物价审查,防止在商品物价中弄虚作假,投机取巧等违纪现象.1964年12月14日,胶县市场物价委员会,对市场物价不断进行检查,对物价差错,不执行规定价格,弄虚作假,投机取巧等违纪事项,在检查中及时进行纠正处理。“文化大革命”中,市场物价检查工作被迫停止。
1978年后,胶县对物价检查工作开始恢复。1980年元月,全县开展了物价大检查。并形成了制度,确定每年的元旦、春节、“五一”劳动节和国庆节前都要组织力量进行市场物价大检查。1983年4月18日,检查出胶县酒厂、胶县木器厂违犯了物价政策,给予了纠正和处理。将胶县酒厂非法所得7074元,木器厂非法所得5774.94元,共计12848.94元没收处理。并对两个单位的违价错误进行了通报批评。1984年11月17日,检查出马店供销社、马店镇联营公司、李哥庄供销社食品部、洋河联营公司、一三五(驻胶部队)服务社、胶县商业综合服务公司委托商店违犯物价政策,高价出售大金鹿自行车和杜村供销社、小麻湾供销社违犯物价政策高价销售彩色电视机,进行了严肃处理,将全部非法所得12582.90元没收处理,并处以罚款2000元。
1985年,国庆节期间,全县开展了物价大检查,查出胶县水产公司所属东营水产站擅自提高柴油销售价格和滥收费用的违纪事项,胶县检查所将其全部非法所得42071.39元全部没收处理,本应给予一定的罚款处理,因该单位认识到违犯物价政策的严重性,态度端正,故免予罚款。7月9日,胶县在全县财贸系统中开展物价计量“双信”活动。11月1日,县政府召开了“双信”活动经验交流大会,评选出胶县百货公司第二零售部、烟酒公司汽车站门市部、胶城供销社生产资料门市部、粮油食品公司阜安粮站、五金公司五金门市部、农机公司门市部六个物价计量信得过单位,县政府授予“信得过单位”荣誉匾。1986年元月10日,确定铺集供销社百货门市部为物价计量信得过单位,县政府授予荣誉匾。
第四节 物价检查
1957年12月,胶县开始在全县财贸系统中进行物价审查,防止在商品物价中弄虚作假,投机取巧等违纪现象.1964年12月14日,胶县市场物价委员会,对市场物价不断进行检查,对物价差错,不执行规定价格,弄虚作假,投机取巧等违纪事项,在检查中及时进行纠正处理。“文化大革命”中,市场物价检查工作被迫停止。
1978年后,胶县对物价检查工作开始恢复。1980年元月,全县开展了物价大检查。并形成了制度,确定每年的元旦、春节、“五一”劳动节和国庆节前都要组织力量进行市场物价大检查。1983年4月18日,检查出胶县酒厂、胶县木器厂违犯了物价政策,给予了纠正和处理。将胶县酒厂非法所得7074元,木器厂非法所得5774.94元,共计12848.94元没收处理。并对两个单位的违价错误进行了通报批评。1984年11月17日,检查出马店供销社、马店镇联营公司、李哥庄供销社食品部、洋河联营公司、一三五(驻胶部队)服务社、胶县商业综合服务公司委托商店违犯物价政策,高价出售大金鹿自行车和杜村供销社、小麻湾供销社违犯物价政策高价销售彩色电视机,进行了严肃处理,将全部非法所得12582.90元没收处理,并处以罚款2000元。
1985年,国庆节期间,全县开展了物价大检查,查出胶县水产公司所属东营水产站擅自提高柴油销售价格和滥收费用的违纪事项,胶县检查所将其全部非法所得42071.39元全部没收处理,本应给予一定的罚款处理,因该单位认识到违犯物价政策的严重性,态度端正,故免予罚款。7月9日,胶县在全县财贸系统中开展物价计量“双信”活动。11月1日,县政府召开了“双信”活动经验交流大会,评选出胶县百货公司第二零售部、烟酒公司汽车站门市部、胶城供销社生产资料门市部、粮油食品公司阜安粮站、五金公司五金门市部、农机公司门市部六个物价计量信得过单位,县政府授予“信得过单位”荣誉匾。1986年元月10日,确定铺集供销社百货门市部为物价计量信得过单位,县政府授予荣誉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