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税收考核
1958年,胶县废除会统报表,税务部门仅有税收登记簿,各基层税务所皆合并于人民公社财政部办公,实行税收包干。所征税金除上缴县局部分外,其余全归公社财政部支用。1961年,税务和财政分设后,恢复了会计制度。1977年建立了税收计划统计工作岗位责任制。1987年进一步修正了计、会、统工作岗位责任制,按月、季、半年、年度进行考核。
税收计划分年度计划和季度计划两种,年度计划在计划年度前一个月内完成,先由下而上提出建议数字,再由上而下分配计划指标,再按指标自下而上地执行。季度计划采取由下而上编制建议数,再由上而下核定数据,下达执行。如果遇到税源发生变化或政策有变革,严重影响税收计划时,应于9月份作最后的调整核定。任务要服从政策。
税务会计以“收”、“支”作为记帐符号,反映的内容与实际收付相一致。胶州市税务局及下属各税务所都设会计帐簿。税务人员建结报手册,及时记帐和核算税收入库情况。
税务统计按统一规定的工作制度和方法,及时系统地搜集、整理、分析税收和税源的变化情况资料,为编制和检查税收计划提供依据,并作为总结和提高税务工作的借鉴。
胶州市税务局的税收票证有:工商税完税证、工商税专用缴款书、汇总缴款书、罚金收据、收入退还书、自收税款退税凭证等。按照领发登记制度,领票人须点清,并与发票人相互记帐签章。月初定期上报。上级也有不定期的检查票证保管情况。1982年,北王珠镇税务所填票人员,损失完税凭证1份,青岛市税务局组织人员追查,认为损失原因不明,给予当事人扣发奖金处理。对损失的完税凭证一直不作核销,仍为悬案,并要求继续查明原因。
二 集体企业纳税
胶州市税务局,除把应征收的税款及时、足额组织入库外,还对纳税的企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一是搞好税务登记,掌握税源。二是纳税鉴定,年初全面进行鉴定,如遇到税法或上级规定有更改时,税务人员应及时通知企业单位重新鉴定。如企业单位生产经营有变化,应及时通知税务机关修改补充鉴定内容。三是纳税申报检查辅导。四是严格审查企业减免税报告。五是建立健全发货票管理制度。
三 个体经济纳税
1949年,胶县人民政府决定对胶城工商业户征收营业税。是年,胶城工商业户1214户,核定纳税者881户,应纳税款38454元。悦来客栈经理当时抗税不缴,由胶县司法科扣押迫缴。1956年之后,个体工商业逐步过渡到集体工商业。1980年之后,胶县贯彻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的政策,个体经济迅速发展。1987年,胶州市共有个体工商业户6074户,还有3100个临时经营者。胶州各层税务所都建立纳税登记、征税底册、户卡等。
四 税收减免
税收减免是财税制度中重要组成部分,也反映了党和政府对人民的亲切关怀。
农业税减免,从1951年起,规定有老区照顾、灾情减免、社会减免三项。1954年后取消老区照顾。1958年后有社会减免、灾情减免、种幼畜照顾等项。社会减免包括对确定的鳏寡孤独、老弱残疾、烈军属或遭受意外灾害及因故纳税有困难者,给予减征或免征农业税照顾。灾情减免即对遭受水、旱、风、雹或其他自然灾害而欠收的,按欠收程度给予减免农业税。原则是轻灾少减、重灾多减,特重全免。1981年,胶县遭特大干旱,是年灾情减免是历史上最多的一年。全县受旱面积76.9万亩,受灾情减免的单位3478个,减免税额182.19万元,占全年依率计征数的80.9%。其中全免单位2107个,税额125.78万元,减征单位1371个,税额56.41万元。
工商税减免,按税收有关规定,对遭受严重损失的纳税单位,按损失轻重,分别给以免税、减税或缓征税照顾。此外,因生产经营、价格调整而发生较大变化,纳税有困难者;新办的乡、镇、村企业在开办初期按规定纳税有困难者;灾区村办企业因农业受灾减产2成以上者;乡、镇、村和个人利用沿海滩涂和池塘、水库从事水产养殖的新办单位;城镇待业青年经工商部门发证从事个体经营,纳税有困难需要给予定期减免照顾者;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设立的内部接待室,需要确定给予免税者;社会福利厂按规定免征所得税者均可享受减免税款照顾。1980~1985年,全县21个基层税务所统计,实行减免税的单位611个,共减免税款825.45万元。1986年,全县共减免税款1655万元,其中县直国营和集体企业减免税款194.79万元;乡镇办或村办企业减免税款1460.22万元。1987年,胶州市共减免工商税款2050.23万元。
第三节 税务管理
一 税收考核
1958年,胶县废除会统报表,税务部门仅有税收登记簿,各基层税务所皆合并于人民公社财政部办公,实行税收包干。所征税金除上缴县局部分外,其余全归公社财政部支用。1961年,税务和财政分设后,恢复了会计制度。1977年建立了税收计划统计工作岗位责任制。1987年进一步修正了计、会、统工作岗位责任制,按月、季、半年、年度进行考核。
税收计划分年度计划和季度计划两种,年度计划在计划年度前一个月内完成,先由下而上提出建议数字,再由上而下分配计划指标,再按指标自下而上地执行。季度计划采取由下而上编制建议数,再由上而下核定数据,下达执行。如果遇到税源发生变化或政策有变革,严重影响税收计划时,应于9月份作最后的调整核定。任务要服从政策。
税务会计以“收”、“支”作为记帐符号,反映的内容与实际收付相一致。胶州市税务局及下属各税务所都设会计帐簿。税务人员建结报手册,及时记帐和核算税收入库情况。
税务统计按统一规定的工作制度和方法,及时系统地搜集、整理、分析税收和税源的变化情况资料,为编制和检查税收计划提供依据,并作为总结和提高税务工作的借鉴。
胶州市税务局的税收票证有:工商税完税证、工商税专用缴款书、汇总缴款书、罚金收据、收入退还书、自收税款退税凭证等。按照领发登记制度,领票人须点清,并与发票人相互记帐签章。月初定期上报。上级也有不定期的检查票证保管情况。1982年,北王珠镇税务所填票人员,损失完税凭证1份,青岛市税务局组织人员追查,认为损失原因不明,给予当事人扣发奖金处理。对损失的完税凭证一直不作核销,仍为悬案,并要求继续查明原因。
二 集体企业纳税
胶州市税务局,除把应征收的税款及时、足额组织入库外,还对纳税的企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一是搞好税务登记,掌握税源。二是纳税鉴定,年初全面进行鉴定,如遇到税法或上级规定有更改时,税务人员应及时通知企业单位重新鉴定。如企业单位生产经营有变化,应及时通知税务机关修改补充鉴定内容。三是纳税申报检查辅导。四是严格审查企业减免税报告。五是建立健全发货票管理制度。
三 个体经济纳税
1949年,胶县人民政府决定对胶城工商业户征收营业税。是年,胶城工商业户1214户,核定纳税者881户,应纳税款38454元。悦来客栈经理当时抗税不缴,由胶县司法科扣押迫缴。1956年之后,个体工商业逐步过渡到集体工商业。1980年之后,胶县贯彻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的政策,个体经济迅速发展。1987年,胶州市共有个体工商业户6074户,还有3100个临时经营者。胶州各层税务所都建立纳税登记、征税底册、户卡等。
四 税收减免
税收减免是财税制度中重要组成部分,也反映了党和政府对人民的亲切关怀。
农业税减免,从1951年起,规定有老区照顾、灾情减免、社会减免三项。1954年后取消老区照顾。1958年后有社会减免、灾情减免、种幼畜照顾等项。社会减免包括对确定的鳏寡孤独、老弱残疾、烈军属或遭受意外灾害及因故纳税有困难者,给予减征或免征农业税照顾。灾情减免即对遭受水、旱、风、雹或其他自然灾害而欠收的,按欠收程度给予减免农业税。原则是轻灾少减、重灾多减,特重全免。1981年,胶县遭特大干旱,是年灾情减免是历史上最多的一年。全县受旱面积76.9万亩,受灾情减免的单位3478个,减免税额182.19万元,占全年依率计征数的80.9%。其中全免单位2107个,税额125.78万元,减征单位1371个,税额56.41万元。
工商税减免,按税收有关规定,对遭受严重损失的纳税单位,按损失轻重,分别给以免税、减税或缓征税照顾。此外,因生产经营、价格调整而发生较大变化,纳税有困难者;新办的乡、镇、村企业在开办初期按规定纳税有困难者;灾区村办企业因农业受灾减产2成以上者;乡、镇、村和个人利用沿海滩涂和池塘、水库从事水产养殖的新办单位;城镇待业青年经工商部门发证从事个体经营,纳税有困难需要给予定期减免照顾者;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设立的内部接待室,需要确定给予免税者;社会福利厂按规定免征所得税者均可享受减免税款照顾。1980~1985年,全县21个基层税务所统计,实行减免税的单位611个,共减免税款825.45万元。1986年,全县共减免税款1655万元,其中县直国营和集体企业减免税款194.79万元;乡镇办或村办企业减免税款1460.22万元。1987年,胶州市共减免工商税款2050.2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