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停运省级地情数据库的公开镜像与长期存档。 关于本站

第十五篇 财税

档案浏览器

财务大楼

明清时期,胶州的财政税务日趋繁杂,除田赋以外,还有盐税、商税、牲畜税、牙税、当税、关税等。清代田赋税银尽收尽解,加收的各项附征银也留支很少,地方常常私加附捐杂税。道光年间,知州韩亚熊私加田赋盘剥农民。秀才法严集众议与之讲理,被诬以聚众抗粮的罪名,受酷刑。民众不服,韩亚熊见事不妙,忙备假文书,谎称将法严上解押到省按察司审理,而将法严杀害于押解途中。事情传开后,韩亚熊被撤职,法严成了人民心目中的抗苛捐英雄。
民国时期,胶县的税收名目繁多,仅中央和省直接征收的就有13种。地方财政又增加多种苛捐杂税。1926年(民国15年)胶县各种税捐征收55.13万元。1927年即达102.4万元,一年中翻了一番。1928年又增加了40万元。人民怨声载道。
建国后,党和人民政府扶植生产,发展经济,增加财政来源,并且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胶县的财政收支同步增长。1958年全县财政收入是1949年的4.8倍。此后,在“大跃进”中积累与消费比例关系失调,至1961年出现赤字84.2万元。1961年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民经济“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压缩基本建设规模,到1963年实现了财政收支平衡。60年代,全县财政收支增长很慢,到1970年才超过1958年的水平。1971年后,胶县财政加快了发展速度,1978年,全县收支是1949年的10.8倍。1987年全市财政收支是1949年的25.76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