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停运省级地情数据库的公开镜像与长期存档。 关于本站

第二节 农村返销

档案浏览器

一 农村粮食统销
1953年,对农村缺粮户实行粮食供应。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国家对农村缺粮队(受灾队、经济作物集中产区缺粮队)及菜农、渔盐民等,供应口粮、种子、饲料、饼肥,按缺粮队的口粮标准,以队定销,分户发证,凭证供应。在经济作物产区,因按国家计划种植而缺粮的生产队,在完成国家收购任务的条件下,保证其口粮水平不低于邻近产粮队。对灾区和其他缺粮队,本着生产自救为主、国家辅助的原则,供应部分粮食。对于余粮队和粮食自给队中的缺粮户,在队包队、互助互济的前提下,也给予适1987年的35年间,国家对全市农村统销口粮13872万公斤,年均396万公斤,保障了缺粮农民的基本生活需要。
农村统销粮的粮色比例,50年代为小麦10%,粗杂粮40%,瓜干50%。1965年后,改为小麦20%,粗杂粮和瓜干各40%。民工补助粮1955年,胶县对参加大型水利建设和筑路工程的民工实行口粮补贴,规定民工自带口粮,国家每人每天补贴0.5公斤粮。1955年治理大沽河,全县调用民工2.5万人,共补助口粮51万公斤。1958年搞大规模的水利建设,全县调用民工2.5万人,当时民工自带口粮不足,每人每天按0.5公斤口粮补贴,全年共补助民工口粮209万公斤。1960年后,压缩了水利基本建设规模,民工补助粮主要用于修筑公路。1955~1987年,全市共补助民工口粮629万公斤。
三 农副产品奖售粮
1961年,胶县对部分农副产品实行奖售粮食政策。先后实行奖售粮的农副产品有生猪、家兔、羊皮、菜牛、大椒、沙参、党参、白芍、生地、川芎、冬花等十几个品种。1961~1987年,全市农副产品奖售粮为6420万公斤,年均238万公斤。当照顾。
1960年全县粮食总产量仅4812万公斤,农民人均自产口粮72.5公斤,国家供应1624万公斤,人均口粮达到108公斤。1961年,全县粮食总产量8317万公斤,农民人均自产口粮123.5公斤,国家供应1092万公斤,人均口粮达到148.5公斤。1981年,胶县遇到大旱,全县粮食总产量16684万公斤,农民人均自产口粮170公斤,国家供应粮食2270万公斤,人均口粮达到209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