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一节 胶平边界水利纠纷 资料库:青岛县志库 章节:胶州市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section/7/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section/7/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section/7/article/270/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section/7/article/270/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胶州市北王珠镇与平度县南村镇,历史上常发生边界水利纠纷。 南村镇,位于大沽河上游,边界长12公里,纠纷涉及平度县的朱家庄、后顶子、大洪兰、小洪兰、北沙梁与胶州市的麦丘、孟家庄、前顶子、苍古屯、南沙梁等村。助水河以南300余平方公里坡水排泄紊乱,每逢大雨,上排下堵,时动干戈,伤人致命。建国后,曾多次协商未果。1960年6月28日,山东省水利厅、昌潍地区、青岛市及胶平两县负责人,共同研究,以上下游兼顾的原则,达成界临水利纠纷处理协议,群众称“五口协议”。协议书的共同实施,对减轻水害,缓和边界矛盾,密切界邻干群关系,起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