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海洋捕捞
个体捕捞 建国前,胶县海洋渔业主要有近海风帆船生产和步海生产两类。近海风帆船作业渔场一般在胶州湾和海阳、乳山县沿海,主要捕捞对虾、刀鱼、鲅鱼、白虾、白鳞、梭鱼、黄眼、墨鱼、鲳鱼、虾虎、白姑、黄姑等。步海作业渔场在近岸浅水,主要捕捞近岸浅水及潮间带水域栖息或索饵的鱼虾蟹贝,有梭鱼、虾虎鱼、黄姑鱼、梭子蟹、白虾、镜蛤、菲律宾蛤、缢蛏、竹蛏等。1939年前后,渔民个体或搭伙在近海张滩网,逢渔汛旺季,高产时每网一潮可捕黄姑鱼2000余公斤。张挡网每网一潮可捕白虾2500余公斤。由于鱼价很低,渔民人均收入二三百元。下海渔民常遭“黄皮子”抢鱼或索要捐税杂款,因而下海捕鱼者渐少,只有部分渔民下海钓钩、滚钩等,产量很少,再受层层盘剥,渔民苦不堪言。
集体捕捞 建国后,胶县沿海捕鱼业有了发展,1949年,有235户,渔业劳力263人,产量145吨。1953年,成立渔业互助组8个,年产量358吨。1954年,大海庄成立初级渔业合作社一个,入社29户,共31人,有大小船只9只。1955年冬,龙山区沿海的东营、西营、大海庄、小海庄、大后旺、小后旺等村的渔民,成立了龙山区宜顺渔业社,个人所有的渔具折价入社归集体所有,依照折价值按比例分红,按劳力强弱和技术高低评定基础工分分配。渔民的生产热情高涨,使海洋捕捞生产得到了进一步发展。1956年,宜顺渔业社有专业渔业劳力298人,建立了海运队,有24人,8条船。1958年,宜顺渔业社改为营海公社渔业大队。由于“大锅饭”分配形式,挫伤了渔民的生产积极性,渔业产量一直不高。1961~1964年连续4年产量在200~300吨徘徊,其后海洋渔业生产逐步发展,1970年渔业劳力增加到530人,年产量892吨,比1949年增加了5倍多。大后旺村李宗平出席了山东省渔业生产先进代表会议。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农村各项经济政策的落实,各生产单位先后推行了定人员、定船网工具、定产值、定费用、定报酬、超产奖、减产罚的“五定一奖罚”的渔业生产责任制。1982年实行大包干生产责任制,以船为承包单位,根据船只情况、作业种类等不同情况分别确定上交大队的公积金、公益金、生产管理费、船网工具折旧费等提留金额,完成上交后的剩余部分,由各船分配到人。1986年全县有渔业劳力1660余人,比1949年增加了近14倍。1987年渔业劳力增到2336人,投入海上捕捞的船只261条,年捕捞达6503吨。
国营捕捞 1981年2月,胶县海洋渔业捕捞队成立,有职工55人,135.98千瓦渔船两对,从事拖网生产,当年产量520吨,产值41.1万元。1984年更名胶县海洋渔业捕捞公司,新增14.7千瓦渔船3对,拥有各种网具523条(合),招收合同职工39人,全公司固定资产折款96万元。1987年拥有渔船14艘。1986年捕捞总产量556吨,产值90.5万元;1987年捕捞总产量1828吨,产值161万元。
二 淡水捕捞
建国前,胶县内陆淡水水域尚未进行人工养殖。有部分河流湾塘生有各种天然鱼类,资源较多的有大沽河、胶莱河,少数农民在农闲时节进行捕捞。捕捞品种有鲤鱼、鲻鱼、鲶鱼、鲫鱼、餐条、鸟鳢、泥鳅等。在大沽河下游入海口处,从事捕捞者较多。南堤子村的几户农民合伙用梧桐木绑成排子在大沽河和胶莱河中用旋网捕捞鲤鱼、鲻鱼、鲈鱼、梭鱼等,多者每人每天捕捞50余公斤,少者20~30公斤。河荣庄、大店、刘家店、大回流、王瞳等沿河村庄群众在农闲时也从事河上捕捞。1959年以来,年捕捞量一般在40~50吨,最多年份捕捞90余吨。1980年后,因干旱,河水少,鱼类不多,捕捞者甚少。
自1958~1978年20年中,进行大面积淡水养鱼,由于管理不善,捕捞技术落后,产量极少,年捕捞2—8吨。从1979~1986年,养殖产量逐年增加,加强科学管理,平均年捕捞量在70~80吨。1986年250吨,1987年400吨,创胶州市淡水捕捞产量最好水平。
三 渔 港
唐宋以来,塔埠头码头亦是渔港,下海渔船,尤其是贸易渔船在此停靠。20世纪30年代,塔埠头码头废弃,胶州沿海无固定渔港。海洋捕捞船只一般停靠在海庄沟子、李家路。1966年开始停泊东营渔港。1970年国家拨款8万元修建了东营渔港码头,全长36米。1976年秋,投资50万元,其中国家拨款44万元,对东营渔港码头进行扩建,全长156米,建有钢筋混凝土井柱梁板式岸壁码头1座,长36米,共6孔,每孔跨度6米,宽7米,1979年竣工使用,200吨位的渔船可在这里进出。还建船厂、水产冷藏厂、水产收购站、输冰桥、油库和可通往码头专用公路等配套服务设施。1980年,设置东营渔港渔船监督管理站,管理人员3名,负责渔业捕捞船只的检验、监督和安全管理。东营渔港码头不断扩建,港口地处河口内,波浪微小,避风安全,严冬季节仅一月份有较短的结冰期,胶州市的营房镇和小麻湾镇的捕捞渔船以及崂山县部分渔船都由此出港到胶州湾渔场作业和捕捞产品在这里卸货。
四 渔 船
木帆船 建国前,胶县海洋渔业主要为近海木帆船生产。1915年,胶县有各种捕捞船只干余艘。1925年,仅有35艘。1933年发展到300艘。1936年下降到108艘。建国时,胶县仅有渔船50艘。1956年增加到106艘,1983年发展到132艘。此后,由于机动渔船逐步发展,1987年仅有木帆船64艘,一般载重量1~4吨。
机动船 随着生产力不断发展, 1964年海洋捕捞生产开始使用机动渔船。1970年有8.82千瓦机动渔船12艘,每艘载重量3~4吨;14.7千瓦机动渔船16艘,每艘载重量10~20吨。以后逐年发展,动力由8.82千瓦、14.7千瓦发展到29.4千瓦、44.1千瓦、58.8千瓦直到99.23千瓦,载重量为50~60吨;135.98千瓦载重量为60吨以上。1987年共有机动渔船197艘,其中99.23千瓦和135.98千瓦的20艘。
第二节 水产捕涝
一 海洋捕捞
个体捕捞 建国前,胶县海洋渔业主要有近海风帆船生产和步海生产两类。近海风帆船作业渔场一般在胶州湾和海阳、乳山县沿海,主要捕捞对虾、刀鱼、鲅鱼、白虾、白鳞、梭鱼、黄眼、墨鱼、鲳鱼、虾虎、白姑、黄姑等。步海作业渔场在近岸浅水,主要捕捞近岸浅水及潮间带水域栖息或索饵的鱼虾蟹贝,有梭鱼、虾虎鱼、黄姑鱼、梭子蟹、白虾、镜蛤、菲律宾蛤、缢蛏、竹蛏等。1939年前后,渔民个体或搭伙在近海张滩网,逢渔汛旺季,高产时每网一潮可捕黄姑鱼2000余公斤。张挡网每网一潮可捕白虾2500余公斤。由于鱼价很低,渔民人均收入二三百元。下海渔民常遭“黄皮子”抢鱼或索要捐税杂款,因而下海捕鱼者渐少,只有部分渔民下海钓钩、滚钩等,产量很少,再受层层盘剥,渔民苦不堪言。
集体捕捞 建国后,胶县沿海捕鱼业有了发展,1949年,有235户,渔业劳力263人,产量145吨。1953年,成立渔业互助组8个,年产量358吨。1954年,大海庄成立初级渔业合作社一个,入社29户,共31人,有大小船只9只。1955年冬,龙山区沿海的东营、西营、大海庄、小海庄、大后旺、小后旺等村的渔民,成立了龙山区宜顺渔业社,个人所有的渔具折价入社归集体所有,依照折价值按比例分红,按劳力强弱和技术高低评定基础工分分配。渔民的生产热情高涨,使海洋捕捞生产得到了进一步发展。1956年,宜顺渔业社有专业渔业劳力298人,建立了海运队,有24人,8条船。1958年,宜顺渔业社改为营海公社渔业大队。由于“大锅饭”分配形式,挫伤了渔民的生产积极性,渔业产量一直不高。1961~1964年连续4年产量在200~300吨徘徊,其后海洋渔业生产逐步发展,1970年渔业劳力增加到530人,年产量892吨,比1949年增加了5倍多。大后旺村李宗平出席了山东省渔业生产先进代表会议。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农村各项经济政策的落实,各生产单位先后推行了定人员、定船网工具、定产值、定费用、定报酬、超产奖、减产罚的“五定一奖罚”的渔业生产责任制。1982年实行大包干生产责任制,以船为承包单位,根据船只情况、作业种类等不同情况分别确定上交大队的公积金、公益金、生产管理费、船网工具折旧费等提留金额,完成上交后的剩余部分,由各船分配到人。1986年全县有渔业劳力1660余人,比1949年增加了近14倍。1987年渔业劳力增到2336人,投入海上捕捞的船只261条,年捕捞达6503吨。
国营捕捞 1981年2月,胶县海洋渔业捕捞队成立,有职工55人,135.98千瓦渔船两对,从事拖网生产,当年产量520吨,产值41.1万元。1984年更名胶县海洋渔业捕捞公司,新增14.7千瓦渔船3对,拥有各种网具523条(合),招收合同职工39人,全公司固定资产折款96万元。1987年拥有渔船14艘。1986年捕捞总产量556吨,产值90.5万元;1987年捕捞总产量1828吨,产值161万元。
二 淡水捕捞
建国前,胶县内陆淡水水域尚未进行人工养殖。有部分河流湾塘生有各种天然鱼类,资源较多的有大沽河、胶莱河,少数农民在农闲时节进行捕捞。捕捞品种有鲤鱼、鲻鱼、鲶鱼、鲫鱼、餐条、鸟鳢、泥鳅等。在大沽河下游入海口处,从事捕捞者较多。南堤子村的几户农民合伙用梧桐木绑成排子在大沽河和胶莱河中用旋网捕捞鲤鱼、鲻鱼、鲈鱼、梭鱼等,多者每人每天捕捞50余公斤,少者20~30公斤。河荣庄、大店、刘家店、大回流、王瞳等沿河村庄群众在农闲时也从事河上捕捞。1959年以来,年捕捞量一般在40~50吨,最多年份捕捞90余吨。1980年后,因干旱,河水少,鱼类不多,捕捞者甚少。
自1958~1978年20年中,进行大面积淡水养鱼,由于管理不善,捕捞技术落后,产量极少,年捕捞2—8吨。从1979~1986年,养殖产量逐年增加,加强科学管理,平均年捕捞量在70~80吨。1986年250吨,1987年400吨,创胶州市淡水捕捞产量最好水平。
三 渔 港
唐宋以来,塔埠头码头亦是渔港,下海渔船,尤其是贸易渔船在此停靠。20世纪30年代,塔埠头码头废弃,胶州沿海无固定渔港。海洋捕捞船只一般停靠在海庄沟子、李家路。1966年开始停泊东营渔港。1970年国家拨款8万元修建了东营渔港码头,全长36米。1976年秋,投资50万元,其中国家拨款44万元,对东营渔港码头进行扩建,全长156米,建有钢筋混凝土井柱梁板式岸壁码头1座,长36米,共6孔,每孔跨度6米,宽7米,1979年竣工使用,200吨位的渔船可在这里进出。还建船厂、水产冷藏厂、水产收购站、输冰桥、油库和可通往码头专用公路等配套服务设施。1980年,设置东营渔港渔船监督管理站,管理人员3名,负责渔业捕捞船只的检验、监督和安全管理。东营渔港码头不断扩建,港口地处河口内,波浪微小,避风安全,严冬季节仅一月份有较短的结冰期,胶州市的营房镇和小麻湾镇的捕捞渔船以及崂山县部分渔船都由此出港到胶州湾渔场作业和捕捞产品在这里卸货。
四 渔 船
木帆船 建国前,胶县海洋渔业主要为近海木帆船生产。1915年,胶县有各种捕捞船只干余艘。1925年,仅有35艘。1933年发展到300艘。1936年下降到108艘。建国时,胶县仅有渔船50艘。1956年增加到106艘,1983年发展到132艘。此后,由于机动渔船逐步发展,1987年仅有木帆船64艘,一般载重量1~4吨。
机动船 随着生产力不断发展, 1964年海洋捕捞生产开始使用机动渔船。1970年有8.82千瓦机动渔船12艘,每艘载重量3~4吨;14.7千瓦机动渔船16艘,每艘载重量10~20吨。以后逐年发展,动力由8.82千瓦、14.7千瓦发展到29.4千瓦、44.1千瓦、58.8千瓦直到99.23千瓦,载重量为50~60吨;135.98千瓦载重量为60吨以上。1987年共有机动渔船197艘,其中99.23千瓦和135.98千瓦的20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