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电报局初设时,电报业务甚少,电报均由邮差兼投。1934年(民国23年),胶县电信局增办邮转电报和专送电报业务,电报设专人投送,由交通部规定收报人住址距局0.25公里至30公里,按路程远近收取“专力洋”,1938年停办。
1949~1953年,胶县电报业务处于恢复阶段,业务量较小,电报投送由报务工作人员兼职。从1954年起,胶县城区所属范围的电报投送,由1名专职送报员投送。乡村电报传至各支局(所),由支局(所)职工负责投送。1959年开始,农村电报包括城区1.5公里以外的电报,改为邮转电报,电报交最近一次邮班,随信件投递,但收报人地址有通话条件者,须利用电话先将电报内容传知收报人,后电报仍按其邮件处理投送。1970年邮电分设期间,乡村电报的投送规定由电信局交邮政局,随投递班期按挂号信处理投递。
1984年9月,胶县邮电局对农村电报实行专送制度,雇用专职送报员,由收报人按里程交纳规定的专送费,做为送报员报酬,截止1986年底,全县共雇用送报员22名。
胶州邮电局对电报送投时限要求:l一3级电报和4级电报中的国内公益、政务、新闻和遇有急救、接车、病急等紧急内容的国内普通电报,以及国际政务、新闻、普通电报和港澳电报要昼夜投送,其余4级电报和国际书信电报夜间停止投送,停投时间为21时至次日晨7时,下属各支局 (所)电报停投时间为18时至次日晨8时。
第三节 电报投送
胶州电报局初设时,电报业务甚少,电报均由邮差兼投。1934年(民国23年),胶县电信局增办邮转电报和专送电报业务,电报设专人投送,由交通部规定收报人住址距局0.25公里至30公里,按路程远近收取“专力洋”,1938年停办。
1949~1953年,胶县电报业务处于恢复阶段,业务量较小,电报投送由报务工作人员兼职。从1954年起,胶县城区所属范围的电报投送,由1名专职送报员投送。乡村电报传至各支局(所),由支局(所)职工负责投送。1959年开始,农村电报包括城区1.5公里以外的电报,改为邮转电报,电报交最近一次邮班,随信件投递,但收报人地址有通话条件者,须利用电话先将电报内容传知收报人,后电报仍按其邮件处理投送。1970年邮电分设期间,乡村电报的投送规定由电信局交邮政局,随投递班期按挂号信处理投递。
1984年9月,胶县邮电局对农村电报实行专送制度,雇用专职送报员,由收报人按里程交纳规定的专送费,做为送报员报酬,截止1986年底,全县共雇用送报员22名。
胶州邮电局对电报送投时限要求:l一3级电报和4级电报中的国内公益、政务、新闻和遇有急救、接车、病急等紧急内容的国内普通电报,以及国际政务、新闻、普通电报和港澳电报要昼夜投送,其余4级电报和国际书信电报夜间停止投送,停投时间为21时至次日晨7时,下属各支局 (所)电报停投时间为18时至次日晨8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