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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邮件投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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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市区投递
胶州建邮政初期,城内邮件多为军政商贾方面,民众邮件甚少,城内设1名信差投送信件。1925年城内信差增设为2名,东关、西关各1名,并设城内快递信差1名。1944年胶县城内投递信差增至4名。
建国后,1953年以前,胶县邮政局划城内为南关、北关、城里3个投递段道。南关、北关投递段各设专职投递员1名,城里段由电报投送兼投,均为日班制。1954年,城内投递员增至3名,并全部配备了投递专用自行车。1966年又增划出东关投递段1个。1971年,城内投递段增为5个,设专职投递员7名。
随着胶县城区逐渐扩大,1980年,胶县城郊乡村设3个投递段,城内划为6个投递段,每段路长20公里左右,均为日班制。
1987年胶州市内邮件投递分为营业窗口投交和按址投递2种方式,投递邮件重量2公斤以上的印刷晶,包裹及汇款和特种挂号,均为营业窗口投交,由收件人按照要求,到邮电局营业室自取,平常信函、挂号信函、各种邮件通知单、报刊杂志等邮件,均由投递员按收件人地址投递至户或所在单位收发室。
二 乡村投递
清末,胶州邮政局在营房、王台<今属胶南县)、红石崖(今属胶南县)、铺集、张应等较大的集镇设有邮政代办机构,邮件由邮差从胶州邮政局送往各地代办机构进行交换,进口邮件一般存放在代办所内,不设专人投递,每逢集日由收件人来局领取或由代办人捎转收件人。
1932年(民国21年),胶县邮政局设2名专职邮差,分为县局至张应、铺上、里岔的西南路和县局通塔埠头路,负责由县局至各代办所的邮件交换;设专职村镇差2名,负责农村邮件的投递。1943年,胶县战时邮局处于游击状态,群众信件数量很少,故无专职投递员,邮件由交通员兼投,解放区内邮政代办所之邮件,由代办人员兼投。1944~1947年,胶县战时邮局相继设立邮务所7处,各邮务所均配备专职投递员投送党报、党刊和文件,同时还要负责各级党组织的情报传递,甚至到敌占区张贴传单,开展对敌宣战。1949年,农村投递员实行驻区制度,未设邮政机构的区,根据范围大小,1—2个区也配备1名专职投递员驻区,步班投递,实行1日到区、2日到村的班期制度。1950年,投递员由分散驻区改为集中驻县局,并陆续配备了投递专用自行车。
1956年,胶县邮电局整顿,裁撤私人代办机构,增设自办机构和专职投递人员,全县农村邮件的投递全部由自编力量完成。至下半年,推行“农业社义务投递员”制度,每个乡(5—6个村)设1名义务投递员,由邮电局发给邮政专用背包1个,每月发给义务投递员补助费5元,每日到邮电支局自取邮件转投至户。同年冬,农村投递全部改用专职投递员,此年,全县农村投递线路总长1463公里。
1961年,农村投递打破社界,由县局统一规划投递路线,全县农村共分为30个投递段道,全长1173公里,执行社机关逐日投递,农村大队2日班制。1970年,农村投递段道增至34个,投递线路总长1163公里,实行农村投递周6班,驻地机关及大队邮件由收发室收发人员逐日兼投。
1971年,县内有6个投递段道采用轻骑车投递,邮路全长480公里,1973年改为自行车投递。
1983年和1984年农村投递路线均为1481公里。1985年为1621公里,1986年为1541公里。
1987年,全市共有农村投递段道35个,全长1637公里,均沿用农村投递周6班、驻地机关及村镇逐日班制度。
胶州农村邮件投递均实行窗口投交和按址投送2种。平常邮件投递至村收发室,给据邮件仍投递至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