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信 函
1897年(清光绪二十三年),胶州邮政局除办理官方公文邮递业务外,还开办了公众交寄至国内各通商口岸之普通信函、明信片、挂号信函、报纸、贸易契及印刷品等类信函业务,胶州邮政局下属各分支机构只办理售票及信函收寄业务。
1900年7月,德占胶州后,邮政机构在其圈定的租界内,办理其侨民及中国公众交寄的信函业务。邮政业务的处理及资费,均按德国邮政章程办理和收取,从各方面刁难和压抑大清邮局业务的开展。
1912年,胶县中华邮政开办了单、双挂号、快信、平信、明信片等项函件业务。至1934年开办的函件业务计有单、双挂号、快信、平信、明信片、报纸、书刊、印刷品、盲文信件、商务传单、保险信函、国际信函、国际航空信函等,还负责经转日照、沂州、平度、莱州等地信函的交换任省内快信投递局和转口局。
1943年6月,胶县战时邮政局处于战争游击环境,只办理寄往解放区内的平信、公文、挂号、报刊及宣传品5类函件业务。
1946年增办“欠资”函件业务。至1948年底胶县战时邮政局共计开办了稿件、印刷品、贸易契、政治商务传单、报纸、信函、挂号信函、回执、欠资等9项函件业务。建国后,胶县邮政事业逐步走向正规化、专业化,各类函件业务的收寄范围扩大至全国各地。胶县邮电局自1960年增办特种挂号信件业务,使用范围限于寄递粮票、油票、布票、粮食关系、共青团关系转移证等。
二 包 裹
胶州邮政局包裹业务开办于1899年 (清光绪二十五年)5月,1904年增办货主收价(代收货价)包裹业务。并明确规定了收寄包裹的重量及尺寸限制,火车通达局收寄包裹限重10公斤,长、厚、宽均不得超过0.66米。非通达局不得超过2.72公斤和0.33米。
1928年10月26日,开办征收包裹收寄业务,凡邮寄包裹价值5元以上者,由邮局按包裹价值的2%征收包裹邮寄税。邮寄包裹、货样如未贴有纳税联单或盖免税戳记者,邮局一律不准邮寄。1931年7月,开办收寄货样业务。1934年,包裹业务分为普通包裹、保价包裹、快递包裹和大宗包裹4类。普通包裹主要邮寄衣物、行李及一般物品;保价包裹一般为金银首饰、器皿、药物等贵重物品,实行保价包裹,如有丢失损坏,概由邮局按保价价值赔偿;快递小包邮寄即轻便之小件物品;大宗包裹为成批邮寄的商品包裹,邮局在业务处理中实行多包一单,重量加总。
1946年夏,胶县战时邮局开办寄往解放区的包裹业务,规定包裹重量不得超过5公斤。1948年开办普通包裹、小件包裹、保价包裹、保价小包、超额包裹业务、小包邮件规定限重0.5公斤,邮寄范围通达全国各解放区。
建国后,胶县邮政局包裹收寄业务种类不断增加和更改。1962年以前,包裹业务收寄处理程序使用三联包裹详情单。1966年改用单联包裹详情单,另开二联收费收据。自1966年起,县局及下属业务量较大的几处支局,使用“国内包裹邮资已付戳记制度,窗口营业收寄包裹不再粘贴邮票。胶县邮电局所办理的包裹业务有明确的业务划分,收寄对象、重量及体积也有限制,收寄包裹仅限于个人零星生活用品、土特产品及商品包裹。1978年,胶县邮电局分别增办商品包裹、乙类保价包裹业务,规定包裹价值在30元以上者,一律按乙类保价包裹收寄。
三 机要文件
胶县战时邮政开始有机要通信,负责各级党组织机密文件及情报的传递。建国初期,机要业务归军区下设的军邮局办理。1953年3月,机要通信业务划归地方党委专设机构办理。
1957年4月1日,胶县邮电局接办了县级以上及经转胶南县的机要通信任务。
配备专职机要员3名,每日1人骑自行车 (后改乘汽车)去胶南县接送文件。其余2人负责投递本县内机要文件和接发火车邮运工作。1961年9月,接办县级以下机要通信业务。1970年1月,胶县邮电局的机要通信业务及人员奉命划归胶县县委直接领导。1973年,县团级以上的机要通信业务再次划归邮电局,并继续负责经转胶南县机要通信业务。
第一节 邮件收寄
一 信 函
1897年(清光绪二十三年),胶州邮政局除办理官方公文邮递业务外,还开办了公众交寄至国内各通商口岸之普通信函、明信片、挂号信函、报纸、贸易契及印刷品等类信函业务,胶州邮政局下属各分支机构只办理售票及信函收寄业务。
1900年7月,德占胶州后,邮政机构在其圈定的租界内,办理其侨民及中国公众交寄的信函业务。邮政业务的处理及资费,均按德国邮政章程办理和收取,从各方面刁难和压抑大清邮局业务的开展。
1912年,胶县中华邮政开办了单、双挂号、快信、平信、明信片等项函件业务。至1934年开办的函件业务计有单、双挂号、快信、平信、明信片、报纸、书刊、印刷品、盲文信件、商务传单、保险信函、国际信函、国际航空信函等,还负责经转日照、沂州、平度、莱州等地信函的交换任省内快信投递局和转口局。
1943年6月,胶县战时邮政局处于战争游击环境,只办理寄往解放区内的平信、公文、挂号、报刊及宣传品5类函件业务。
1946年增办“欠资”函件业务。至1948年底胶县战时邮政局共计开办了稿件、印刷品、贸易契、政治商务传单、报纸、信函、挂号信函、回执、欠资等9项函件业务。建国后,胶县邮政事业逐步走向正规化、专业化,各类函件业务的收寄范围扩大至全国各地。胶县邮电局自1960年增办特种挂号信件业务,使用范围限于寄递粮票、油票、布票、粮食关系、共青团关系转移证等。
二 包 裹
胶州邮政局包裹业务开办于1899年 (清光绪二十五年)5月,1904年增办货主收价(代收货价)包裹业务。并明确规定了收寄包裹的重量及尺寸限制,火车通达局收寄包裹限重10公斤,长、厚、宽均不得超过0.66米。非通达局不得超过2.72公斤和0.33米。
1928年10月26日,开办征收包裹收寄业务,凡邮寄包裹价值5元以上者,由邮局按包裹价值的2%征收包裹邮寄税。邮寄包裹、货样如未贴有纳税联单或盖免税戳记者,邮局一律不准邮寄。1931年7月,开办收寄货样业务。1934年,包裹业务分为普通包裹、保价包裹、快递包裹和大宗包裹4类。普通包裹主要邮寄衣物、行李及一般物品;保价包裹一般为金银首饰、器皿、药物等贵重物品,实行保价包裹,如有丢失损坏,概由邮局按保价价值赔偿;快递小包邮寄即轻便之小件物品;大宗包裹为成批邮寄的商品包裹,邮局在业务处理中实行多包一单,重量加总。
1946年夏,胶县战时邮局开办寄往解放区的包裹业务,规定包裹重量不得超过5公斤。1948年开办普通包裹、小件包裹、保价包裹、保价小包、超额包裹业务、小包邮件规定限重0.5公斤,邮寄范围通达全国各解放区。
建国后,胶县邮政局包裹收寄业务种类不断增加和更改。1962年以前,包裹业务收寄处理程序使用三联包裹详情单。1966年改用单联包裹详情单,另开二联收费收据。自1966年起,县局及下属业务量较大的几处支局,使用“国内包裹邮资已付戳记制度,窗口营业收寄包裹不再粘贴邮票。胶县邮电局所办理的包裹业务有明确的业务划分,收寄对象、重量及体积也有限制,收寄包裹仅限于个人零星生活用品、土特产品及商品包裹。1978年,胶县邮电局分别增办商品包裹、乙类保价包裹业务,规定包裹价值在30元以上者,一律按乙类保价包裹收寄。
三 机要文件
胶县战时邮政开始有机要通信,负责各级党组织机密文件及情报的传递。建国初期,机要业务归军区下设的军邮局办理。1953年3月,机要通信业务划归地方党委专设机构办理。
1957年4月1日,胶县邮电局接办了县级以上及经转胶南县的机要通信任务。
配备专职机要员3名,每日1人骑自行车 (后改乘汽车)去胶南县接送文件。其余2人负责投递本县内机要文件和接发火车邮运工作。1961年9月,接办县级以下机要通信业务。1970年1月,胶县邮电局的机要通信业务及人员奉命划归胶县县委直接领导。1973年,县团级以上的机要通信业务再次划归邮电局,并继续负责经转胶南县机要通信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