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二节 劳动保险 资料库:青岛县志库 章节:莱西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section/6/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section/6/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section/6/article/976/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section/6/article/976/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二节 劳动保险


    1953年1月, 莱西县始实行劳动保险制度,职工凡因疾病、工伤、残废、年老、
死亡和生育等,都可享受一定条件和一定标准的补助工资、医药费、补助金、退休金、
抚恤金等劳动保险待遇。保险金由单位行政拨付。1954年,五金冶炼厂实行劳动保险
制度, 有338人享受劳保待遇。1956年,扩大劳动保险范围,全县厂矿企业共有职工
2528人,办劳动保险的1734人,占职工总数的68.79%。1962年,办劳动保险的2653名。
1964年,劳动保险金收入36916元,支出28467元,企业行政直接支付劳保金103519元。
1965年,实行劳动保险的9个单位,享受劳保待遇的2187名,劳动保险金收入39099元,
支出29710元,企业行政直接支付的劳保费91727元。
    “文化大革命”期间,劳动保险管理机构被撤销,企业职工劳动保险金统筹制度
废除,劳动保险金的征集、管理和调剂使用制度停止。正常的退休退职工作中止。实
行“企业的退休职工、长期病号工资和其它劳保开支,改在营业外列支”,变成“企
业保险”。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恢复和健全了职工的劳动保险制度。至1987年底,全
县实行劳动保险的有298个单位, 享受劳保待遇的职工24985名,劳动保险金达250万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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