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一节 劳动保护 资料库:青岛县志库 章节:莱西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section/6/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section/6/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section/6/article/975/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section/6/article/975/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一节 劳动保护


    1943年到1945年8月, 日本侵略军在南墅建厂矿掠夺石墨时,厂矿设备简陋,无
安全设施,工人的伤亡事故时有发生,受伤者得不到医治,甚至被解雇。1945年,工
人受伤率达85%。
    1951年,本县人民政府建立了劳动保护制度,对厂、矿企事业单位工人的安全生
产、环境卫生和预防矽尘危害等,采取了具体的措施,改善了劳动条件,职工伤亡事
故和职业病得到控制。1956年,根据女工的生理特点,提出了对女工实行四期(经期、
孕期、产期、哺乳期)保护。女工在月经期间,不分配做过重的体力劳动;在怀孕期
间,不分配干重活,不从事攀高和经常受到剧烈震动的工作,怀孕七个月以后,不做
夜班,给予工间休息;女工在生育期间的产前产后共给假期56天,保证她们有充分的
休息时间; 对于哺乳期的女工,在工作中给予喂奶时间,哺乳未满6个月,不分配她
们做夜班,还建有妇女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和托儿所等妇幼保健设施。
    1958年,在所谓“工业大跃进”的影响下,劳动保护工作受到冲击,正常的生产
秩序被破坏,安全规章制度被废除,劳动保护机构被削弱,致使工伤事故和职业病上
升。到1962年,发生工伤事故128起、死亡11人。1963年3月,本县恢复了劳动保护机
构。 执行劳动部发布试行的《国营企业职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卫生部等7个
部门关于对保健食品发放标准的联合通知。增设了劳动防护用品商店。对职工进行钢
铁治炼、建筑安装、公路交通、机械制造、劳动卫生、工业防尘、工业防毒、防暑降
温、农药中毒、电气、起重、锅炉、压力容器等一般安全技术教育,提高了职工的安
全技术知识水平,减少了伤亡事故。1981年,莱西县成立安全委员会,设立安全办公
室,基层单位也建立相应机构。1987年末,全县有20个单位配备了专职安全员,其它
单位普遍设有兼职安全员。工厂企业根据不同工种按时给职工发放手套、口罩、毛巾、
套袖、肥皂、围裙、安全帽、眼镜、工作服、防潮靴等劳动保护用品。
    1979年10月,对全县64台各种类型锅炉、压力容器进行检查,及时处理了事故隐
患。至1987年,共培训司炉工482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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