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一节 复员安置 资料库:青岛县志库 章节:莱西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section/6/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section/6/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section/6/article/949/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section/6/article/949/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一节 复员安置
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复员军人由区、乡人民政府予以妥善安排。1950年中 央军委和政务院发布了志愿兵复员工作的决定,大批志愿兵复员。为了做好复员军人 的安置工作,1950年成立“莱西县复员委员会”,1952年改称“莱西县转业建设委员 会”。到1958年底,全县有5239名复员军人的工作、生活、治病、住房等问题,都得 到了解决,并帮助他们建立家庭。 1970年, 有172名军队干部复员到莱西,安排在农村参加生产劳动。1976年全部 改办转业,其中164名安排到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8名退休(后改为离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