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联庄会 资料库:青岛县志库 章节:莱西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section/6/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section/6/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section/6/article/748/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section/6/article/748/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联庄会
1928年,在乡团基础上,邻村相互联结,建立“联庄会”。各村举团董掌管会务。 村设警屋,按户抽人,轮流值勤。一村报警,邻村齐动,村民听调出发。武器多为土 枪、土炮、大刀、长矛等。为便于训练调动,合十数村为一段,举段长1名,设教练1 名。 段长负一段之责,教练专司训练。合十数段为一会,举会长1名,总理会务。以 后,一律改称民团,全县划为七个区,原各区长为民团筹备委员长。1929年,改组为 保安团,县长任总团长,区长为区团长,段长为甲长。1930年,复称联庄会。1934年, 省设总会,县为分会,县长兼分会大队长,下分中队、分队,并分期训练壮丁(会员)。 规定每4亩地出一名壮丁, 要求有地户亲自受训,不准雇人顶替。实际只有中农以下 雇不起人的才自己受训,富农、地主仍然雇人顶替。受训壮丁要在编,结业后回原籍, 编入各乡分队。1937年“七·七”事变后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