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一节 募兵制 资料库:青岛县志库 章节:莱西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section/6/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section/6/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section/6/article/737/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section/6/article/737/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一节 募兵制
明代行卫所制,兵役为世袭制。莱阳县设指挥,军士皆世籍。身为军人者,其长 子为军牙,要接班从军;其庶子为军余,要服丁役。1735年(清雍正十三年)废卫所 制, 莱阳县设把总1员,招募兵士。有马步兵53名,守城民壮40名。后逐渐裁减,剩 10余名老弱残兵。民壮专供县署使役,均不负防守之责。每临检阅,则雇用壮丁冒名 顶替,事后便散。官员则按足编领取军饷自肥。 中华民国初期,招募兵员。应募者可雇贫家子弟代替从军。雇金由募役者一次会 给予,供被募者家人使用。1927年(民国16年)后,由于被募者死于沙场无人过问, 民众厌兵,无人应募,故募兵制遂废。继之,为补充兵员,便摊派强征,县区按数分 摊到村,村中强制有丁户抓阄,中阄者即从军。每年分春秋两季摊征。后来不论季节, 随时强征。村政权由富户马持,“抓阄”成为骗局,凡抓中者,皆为贫穷丁户。为逃 避兵役,有权势者可串能僚属免征,富足者可交钱免征,贫穷者则出走躲逃。对出逃 者又以“捉无业游民”为名捉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