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四节 法制宣传 资料库:青岛县志库 章节:莱西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section/6/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section/6/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section/6/article/734/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section/6/article/734/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四节 法制宣传


    1980年以来,县司法局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社会主义法制宣传。1981年共编写法制
宣传材料2082份,宣讲1587场(次)。加强了对《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
诉讼法》、《婚姻法》等法律文件的宣传。1983年到1987年。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惩经济领域严重犯罪的决定》、《关于严厉打击刑事犯罪
活动的决定》 , 召开司法助理员、 调解主任会议15次。 举办报告会、广播讲座会
11188次,办黑板报、宣传栏13365期,编印宪法、刑法、民法、经济合同法、森林法
等宣传提纲和材料92176份,共进行普法考试4次,参加人数157824人,有154668人取
得法律教育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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