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律顾问处开展刑事辩护、民事代理、经济合同代理、自诉和公诉代理、非诉
讼代理、 代写法律文书等工作。1980年7月21日,县法院公开审判违章致死人命案,
律师首次出庭为当事人辩护。法院依照法律并根据案情及辩护人的辩护理由而量刑,
使事实清楚,判刑得当,当事人心服。到1987年,律师出庭为刑事被告人担任辩护50
起,代理经济案件42起,为委托方索回货款201.80万元。非诉讼代理18起。代写各类
法律文书608件,接待来访解答法律询问3402人(次)。
律 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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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律顾问处开展刑事辩护、民事代理、经济合同代理、自诉和公诉代理、非诉
讼代理、 代写法律文书等工作。1980年7月21日,县法院公开审判违章致死人命案,
律师首次出庭为当事人辩护。法院依照法律并根据案情及辩护人的辩护理由而量刑,
使事实清楚,判刑得当,当事人心服。到1987年,律师出庭为刑事被告人担任辩护50
起,代理经济案件42起,为委托方索回货款201.80万元。非诉讼代理18起。代写各类
法律文书608件,接待来访解答法律询问3402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