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消 防 资料库:青岛县志库 章节:莱西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section/6/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section/6/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section/6/article/708/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section/6/article/708/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消 防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莱西县公安机关贯彻“以防为主,以消为辅”的消防工 作方针,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向广大群众进行消防教育,落实防火措施,在企业内 部普遍建立群众性消防组织。1984年,全县有24个重点防火单位,设企业专职消防队 1个、 12人, 义务消防队131个、 1750人。农村义务消防队217个、2600人。历年在 “三夏”工作中,县公安局都派员到各乡镇,向群众宣传防火知识,加强防火措施。 1979年县公安局设消防股, 至1987年,全县共发生重大火灾6起,在县消防股(科) 的指挥协调下,都得到及时的扑灭,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1983年县消防股装备消 防吉普车一辆,1987年全县有重点防火单位27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