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莱西县公安机关贯彻“以防为主,以消为辅”的消防工
作方针,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向广大群众进行消防教育,落实防火措施,在企业内
部普遍建立群众性消防组织。1984年,全县有24个重点防火单位,设企业专职消防队
1个、 12人, 义务消防队131个、 1750人。农村义务消防队217个、2600人。历年在
“三夏”工作中,县公安局都派员到各乡镇,向群众宣传防火知识,加强防火措施。
1979年县公安局设消防股, 至1987年,全县共发生重大火灾6起,在县消防股(科)
的指挥协调下,都得到及时的扑灭,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1983年县消防股装备消
防吉普车一辆,1987年全县有重点防火单位27个。
消 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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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莱西县公安机关贯彻“以防为主,以消为辅”的消防工
作方针,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向广大群众进行消防教育,落实防火措施,在企业内
部普遍建立群众性消防组织。1984年,全县有24个重点防火单位,设企业专职消防队
1个、 12人, 义务消防队131个、 1750人。农村义务消防队217个、2600人。历年在
“三夏”工作中,县公安局都派员到各乡镇,向群众宣传防火知识,加强防火措施。
1979年县公安局设消防股, 至1987年,全县共发生重大火灾6起,在县消防股(科)
的指挥协调下,都得到及时的扑灭,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1983年县消防股装备消
防吉普车一辆,1987年全县有重点防火单位27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