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7月16日, 中央人民政府公安部关于《城市户口管理暂行条例》公布后,
莱西县公安机关在全县建立了常住人口登记和迁出、迁入、死亡、婚嫁、收养、变更、
更正等项登记制度。1956年6月9日,国务院《关于建立经常户口登记制度的指示》下
达后, 全县户口登记制度纳入正规。统一了户口簿册、证件等。8月25日,增设户籍
股,区设户籍员。1958年1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颁布后,莱西县
户口管理工作趋向正规。1961年,撤销户籍员,户籍工作由公社民政助理或秘书管理。
1965年5月, 除消户籍股。“文化大革命”中,户口管理工作受到冲击。1976年,户
口工作始得恢复和发展。 1984年6月,设户政股,各乡镇户口管理工作归派出所,户
口管理工作更加完善。对常住户口、暂住户口、出生、死亡、迁出、迁入、变动和更
正登记等工作加强了管理。农村户口实行乡镇、村两级管理制度,建立户口登记簿,
由乡镇、村保管。年终进行人口统计,掌握本年度的总人口、总户数、男女、出生、
死亡、迁出、迁入、非农业人口和农业户口变动。按照国家政策,办理由农业户口转
为非农业户口工作。1985年到1987年,根据县政府《关于对暂住人口的暂行规定》,
对暂时居住3个月以上的城镇人口,都办理暂时户口,3个月以内的予以登记。1987年
底,全县暂住人口数10194人。
户口管理
视图
1951年7月16日, 中央人民政府公安部关于《城市户口管理暂行条例》公布后,
莱西县公安机关在全县建立了常住人口登记和迁出、迁入、死亡、婚嫁、收养、变更、
更正等项登记制度。1956年6月9日,国务院《关于建立经常户口登记制度的指示》下
达后, 全县户口登记制度纳入正规。统一了户口簿册、证件等。8月25日,增设户籍
股,区设户籍员。1958年1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颁布后,莱西县
户口管理工作趋向正规。1961年,撤销户籍员,户籍工作由公社民政助理或秘书管理。
1965年5月, 除消户籍股。“文化大革命”中,户口管理工作受到冲击。1976年,户
口工作始得恢复和发展。 1984年6月,设户政股,各乡镇户口管理工作归派出所,户
口管理工作更加完善。对常住户口、暂住户口、出生、死亡、迁出、迁入、变动和更
正登记等工作加强了管理。农村户口实行乡镇、村两级管理制度,建立户口登记簿,
由乡镇、村保管。年终进行人口统计,掌握本年度的总人口、总户数、男女、出生、
死亡、迁出、迁入、非农业人口和农业户口变动。按照国家政策,办理由农业户口转
为非农业户口工作。1985年到1987年,根据县政府《关于对暂住人口的暂行规定》,
对暂时居住3个月以上的城镇人口,都办理暂时户口,3个月以内的予以登记。1987年
底,全县暂住人口数1019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