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群众性安全防范 资料库:青岛县志库 章节:莱西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section/6/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section/6/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section/6/article/692/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section/6/article/692/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群众性安全防范
1950年6月, 全县机关、学校、厂矿、企业、农村等基层单位均成立了治安保卫 委员会或保卫组,设专职或兼职保卫人员。在重点企业中,治安委员会下设保卫组、 安全组、消除组、巡逻组,对复杂的村镇、商店、仓库、邮电、车间、铁路等重要部 位,组织民兵站岗巡逻,对治安保卫人员定期组织培训。1956年,全县轮训治保人员 870名。1978年,全县858个村均设治安巡逻队。1987年,从厂矿企业单位抽调部分民 兵组成巡逻队,对水集、望城等重点城镇、车站、货场、集市及公共场所昼夜巡逻。 在厂矿企业内部订立安全责任制。在农村制订“乡规民约”。对财贸、金融等重点财 务单位安装报警设备和保险柜。 1987年,全县有180个厂矿企业单位有专职或兼职保 卫人员646人,其中33个单位设专职保卫人员67名;乡镇、村有治保委员会964个,治 保人员2896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