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帮教违法青少年 资料库:青岛县志库 章节:莱西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section/6/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section/6/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section/6/article/691/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section/6/article/691/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帮教违法青少年
“文化大革命”中,社会主义法制不健全,青少年违法犯罪人数增多。1976年后, 县公安机关为挽救失足青少年,与共青团、妇联、工会、厂矿、学校紧密配合,向广 大青少年进行社会主义道德和法制教育,对有一般经微违法犯罪行为的青少年,在政 治上、思想上给予帮助教育,在生活上给予适当关怀,帮助解决了部分失足青少年的 工作、学习、生活、住房、婚姻等问题,为其改邪归正创造了条件。1984年全县成立 374个帮教小组,参加帮教小组的人员1108名,负责对394名有一般轻微违法犯罪行为 的青少年进行帮助教育。县公安机关有19名干警深入基层,对91名有一般轻微违法犯 罪行为的青少年进行帮教工作,有54人表现较好,有37人停止了犯罪活动。从1985年 到1987年,每年都对失足青少年进行帮助教育活动。1987年公安干警参加帮教90人, 被帮教的人员372人,年底被解除帮教的55人,已停止违法活动的313人,有的已成为 先进生产者和生产能手、技术骨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