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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县级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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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县级机构
莱阳县抗日民主政府 1940年5月14日,莱阳县抗日民主政府在今马连庄乡北山口 村成立, 设县长1职。抗日民主政府的人员组成实行“三三制”政策,即在政府成员 中,共产党员、进步分子、中间分子各占三分之一。县政府下设民政科、财政科、建 设科、教育科和公安局。时值战争年代,县政府无固定驻地,流动于今境内的南墅、 南岚、韶存庄等地。 莱西县抗日民主政府 1941年2月14日,莱西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设县长1职。 县政府设民政科、财政科、建设科、教育科、司法科、粮食科、实业科、和战时邮局, 辖9个区公所。 县政府无固定驻地,流动于南墅、南岚、韶存庄等地,先后隶属于南 海行政联合办事处、西海行政办事处、南海行署。 莱西南县民主政府 1941年10月,为适应抗日战争和民主政治发展的需要,由莱 西县析出莱西南县, 始设行署,行署主任1职。行署设财粮科和公安局。此时,莱西 南县只有河套区的大沽河两岸为解放区,余皆为日、伪、国民党占领区和游击区。行 署先驻平度县黄同村,后流动于河里套一带。隶属南海行署。1945年5月,撤销行署, 成立莱西南县民主政府, 设县长1职。县政府设秘书处、民政科、财政科、粮食科、 实业科、教育科、司法科、公安局、工商局,辖10个区公所。隶属南海行署。县政府 无固定驻地,1945年8月县境解放后,进驻孙受村。 莱西县民主政府 1945年8月, 莱西县全境解放,莱西县抗民主政府改称莱西县 民主政府, 设县长1职。下设民政科、司法科、粮食科、财政科、实业科、教育科、 卫生科、公安局和邮电局。政府机关先后驻南岚、马连庄、崔格庄等村。隶属南海行 署。 莱西县人民政府 1950年3月12日,莱西县与莱西南县合并,称莱西县。8月,依 照中央颁布的《县人民政府组织通则》,莱西县民主政府改称莱西县人民政府,设县 长1职。 县政府下设秘书室、民政科、财政科、文教科、建设科、工商科、司法科、 公安局、卫生科、中央公粮莱西县分库、合作总社、税务局、邮电局、农业税科,辖 22个区公所、1个镇公所。县政府驻水集,隶属南海专署。6月,隶属莱阳专署。1956 年4月, 莱西县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 民委员会组织法》,改称莱西县人民委员会,设县长1职,副县长1职。下设人委办公 室、民政科、公安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事科、卫生科、计划统计科、劳动 科、工业科、手工业管理科、财政科、税务局、交通局、邮电局、农业科、粮食局、 林业科、水利科、文化科、文教工作部、供销社等22个单位,共有干部、职工422名。 莱西县革命委员会 1967年3月2日,莱西县“造反派”组织,夺了莱西县人民委 员会的权,成立起党政合一的领导机构“莱西县革命委员会”,设主任1职、副主任3 职、委员53名,下设革命委员会办公室、“文化革命”办公室、生产指挥部、政法工 作委员会。革命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原档案局、总务股、招待所、托儿所的工作;革命 委员会文化革命办公室负责原组织部、宣传部、监委会、共青团、妇联、贫协、县工 会、人事局、县直机关党委、文教局、民政局、安置办公室、县党校的工作;革命委 员会生产指挥部,下设农林组、水利迁建组、工交组、卫生组和财贸组,农林组负责 原状农村工作部、农业局、统计局、林业站、兽医站、农业技术站、科委、拖拉机总 站的工作;水利迁建组负责原水利局、迁建办公室、水库管理局的工作;工交组负责 原手工业管理局、工业局、交通局、物资局、邮电局的工作;卫生组负责原卫生局、 防疫站、保健站、计划生育办公室、县人民医院的工作;财贸组负责原供销合作社、 财贸政治部、粮食局、财政局、税务局、商业局、财贸办公室的工作;政法工作委员 会负责原公安局、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1968年1月25日,莱西县公安局、 检察院、 法院实行军管。1969年7月16日,莱西县革命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政治部和 生产指挥部, 均属县革命委员会“一元化”领导,承办全县一切行政事宜。1970年3 月14日,生产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农林局、水利局、粮食局、财税局、计统局、物资 局、卫生局、民政局。4月23日,政治部下设组织组、宣传组、教育组、群众工作组。 1975年6月16日, 撤销政治部及其下设的组织、宣传、教育、群众工作组,设立中国 共产党莱西县委员会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同时,设立莱西县革命委员会教育局、 计划委员会。至此,党、政分开。 莱西县人民政府 1980年12月10日,撤销莱西县革命委员会,成立莱西县人民政 府,设县长1职,副县长5职。下设政府办公室、公安局、人事局、民政局、农机局、 水利局、水产局、教育局、卫生局、文化局、财政局、供销合作社、商业局、粮食局、 工商行政管理局、外贸局、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局、公社企业管理局、安全委员会、 轻工业局、化工局、电业局、城建局、建材局、物资局、交通局、劳动局、财贸办公 室、计划委员会、经济委员会、科学技术委员会、文办、体委、广播局、多种经营办 公室、农林水办公室、司法局、物价局、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办公室、沼气办公室、军 队转业干部安置办公室、档案局、行管科、计划生育办公室。有干部、职工696名。 1984年5月实行体制改革, 县政府根据县级机关“减少层次、简政放权、政企分 开”的原则,撤销了“农林水办公室”等单位,县政府所属部门由原来的47个减到36 个;人员由原来的696名减到589名。领导班子一般配备一正、二副,小部门一正、一 副,少数工作面宽而量大的部门安排一正、三副,平均2.79职;年龄最大不超过55岁, 年龄42.43岁, 比原来降低6.88岁;大专文化程度的占24.17%,比原来提高13.47%; 高中、中专文化程度的占46.67%,比原来提高24.21%;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占29.16%, 比原来下降37.68%;有技术职称的占28.33%,比原来提高1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