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代表联络 资料库:青岛县志库 章节:莱西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section/6/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section/6/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section/6/article/614/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section/6/article/614/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代表联络


    莱西县第一届至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期间,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以区为单位(区改
乡后,以乡为单位,乡改人民公社后,以人民公社为单位)组成小组,每半个月召开
一次会议。会后,由小组长将会议活动情况及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反映给县人民
委员会。“文化大革命”中,代表联系制度中止。
    县第九届至第十一届人民代表是以公社(乡、镇为单位),组成代表小组。通过
代表小组形成莱西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与人民代表,选民之间的联系网络。代
表小组每两个月举行一次会议。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参加小组会议,将
讨论的意见和要求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反映。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还
不定期地召开人民代表座谈会,听取意见,了解情况,并视工作需要,有时邀请各小
组组长列席常务委员会议;有时组织部分代表就地参加工作视察,以提高代表依法履
行职责和参加管理国家事务的积极性。1987年6月2日,在乡镇设立了工作联络员,其
任务是组织乡镇人民代表广泛开展活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加强乡镇人民代表大会
的日常工作和乡镇政权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推动物质文明
和精神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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