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会议 于1980年12月6日在县城召开, 历时4天。本次大会根据全国五届人
大二次会议通过的选举法对代表实行直接选举, 选出代表384名。大会决定撤销莱西
县革命委员会,成立莱西县人民政府。大会听取和审议了《莱西县革命委员会工作报
告》 , 审查、批准了《关于1980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1981年计划安排》、《
“六五”规划设想意见的报告》和《关于莱西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与《莱西县人民
检察院工作报告》;通过了相当的决议。选举了莱西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副主任和莱西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及人民法院院长和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人大
常委会设主任1职,副主任3职,委员9职。县人民政府设县长1职,副县长5职。
第二次会议 于1982年1月13日召开,历时2天半。代表391名,与会339名,缺席
52名。大会通过了《关于莱西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莱西县1981年财政决
算和1982年财政预算报告的决议》、《莱西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莱西
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和《莱西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大会增选人
大常委会副主任1职,代表12职。
第三次会议 于1983年3月1日召开, 历时2天。正式代表394名,出席336名,缺
席58名。会议审议和批准了莱西县人民政府《关于莱西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县人
大常委会《关于莱西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及县财政局《关于1982年财政决算和
1983年财政预算报告》、县人民法院《关于莱西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查
院《关于莱西县人民检查院工作报告》,选出出席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6名。
第四次会议 于1984年1月15日召开, 历时半天,正式代表389名,出席315名,
缺席74名。会议通过了《关于莱西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任期的决议》,选出出席青
岛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40名。
莱西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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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会议 于1980年12月6日在县城召开, 历时4天。本次大会根据全国五届人
大二次会议通过的选举法对代表实行直接选举, 选出代表384名。大会决定撤销莱西
县革命委员会,成立莱西县人民政府。大会听取和审议了《莱西县革命委员会工作报
告》 , 审查、批准了《关于1980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1981年计划安排》、《
“六五”规划设想意见的报告》和《关于莱西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与《莱西县人民
检察院工作报告》;通过了相当的决议。选举了莱西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副主任和莱西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及人民法院院长和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人大
常委会设主任1职,副主任3职,委员9职。县人民政府设县长1职,副县长5职。
第二次会议 于1982年1月13日召开,历时2天半。代表391名,与会339名,缺席
52名。大会通过了《关于莱西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莱西县1981年财政决
算和1982年财政预算报告的决议》、《莱西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莱西
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和《莱西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大会增选人
大常委会副主任1职,代表12职。
第三次会议 于1983年3月1日召开, 历时2天。正式代表394名,出席336名,缺
席58名。会议审议和批准了莱西县人民政府《关于莱西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县人
大常委会《关于莱西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及县财政局《关于1982年财政决算和
1983年财政预算报告》、县人民法院《关于莱西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查
院《关于莱西县人民检查院工作报告》,选出出席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6名。
第四次会议 于1984年1月15日召开, 历时半天,正式代表389名,出席315名,
缺席74名。会议通过了《关于莱西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任期的决议》,选出出席青
岛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4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