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进行社会主义改造 资料库:青岛县志库 章节:莱西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section/6/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section/6/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section/6/article/565/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section/6/article/565/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进行社会主义改造
1953年,中共莱西县委在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中, 采取积极领导、稳步发展的方针,年末共组织起16处农业生产合作社。中共中央《关 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下达后,县委大张旗鼓地宣传贯彻党在过渡时期的总 路线,到1955年,全县办起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973处,入社农户占总农户的54.8%。 1956年,全县有106271户加入农业合作社,占总农户的91.6%。1957年,全县由655处 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合并为481处。 在社会主义改造中,全县有1295家私营手工业者、手工业作坊和私商摊贩,分别 组成铁业社、 修理合作社、皮革生产组、供销合作社;7家照相、理发店改造成为公 私合营商业; 431户私营摊贩、饭店等停业。到1957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实 现了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有力地促进了工农业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 壮大了社会主义经济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