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土壤资源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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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国第二次土壤普查暂行技术规程》有关土地评级要求,全县无一级地和
八级地,分为二~七级地,其中二、三、四级为家用地,五级为农林兼用,六、七级
为林牧用地。
二级地(Ⅱ),主要分布在中部平原的微斜平地、倾斜平地及大、小沽河两岸,
主要土壤类型是潮棕壤、 潮土亚类,面积375474亩,占全县可利用面积的20.9%,其
中耕地315842亩, 占总耕地面积的22.1%。该级地土层深厚,耕层质地为轻壤土或中
壤土,土地平整,排灌条件较好,土壤水、气、热状况较协调。主要作物小麦、玉米
一年两熟,系高产稳产田。小麦产量250~400公斤,玉米350~400公斤。该级地主要
限制因素是水热资源不足,不实行套种,中晚熟玉米(生育期95天以上)不能正常成
熟。
三级地(Ⅲ),主要分布在北部沟谷梯田、丘陵中下部与中部缓丘地带及南部洼
岗, 其主要土壤类型是棕壤亚类和砂姜黑土, 面积634229亩,占全县可利用面积的
35.3%。 该级地土体深厚,但排灌设施不完全,特别是灌溉设施较差,仍有季节性旱
涝威胁。 耕层为轻壤或中壤土,少数砂姜黑土。砂姜层出现在80~100厘米之间,土
壤速效养分含量较低,缺磷。多种小麦、玉米,一年二熟,常年亩产350~450公斤,
花生亩产荚果150~250公斤。
四级地(Ⅳ),主要分布在丘陵缓丘中上部及涝洼地带,面积685621亩,占总可
利用面积的38%,其中耕地547203亩,占总耕地面积的38.5%。主要土壤类型是砂姜黑
土、棕壤亚类及少量潮土,土体厚度小于60厘米,分别夹有砂姜、砾石、砂等不良层
资助,并受旱涝灾害威胁,农作物一年两作或两年三作,常年粮食单产200~350公斤,
花生荚果单产100~200公斤,地瓜单产1250~2000公斤。该级地多缺少灌溉条件,应
因地制宜推广旱作制度,发展生产。
五级地(Ⅴ) ,主要分布在北部丘陵中上部沿河潍涂,面积75410亩,占全县可
利用面积的4.2%, 其中耕地24323亩,占1.7%。土壤类型包括棕壤、棕壤性土亚类及
潮土。 土体厚度小于30厘米或均砂质土(1.5米土体内),应加强水土保持,种植耐
旱作物如花生、地瓜等。多数地块应作为干鲜果品用地或植树造林。
六级地(Ⅵ) , 主要分布在河里吴家、南墅两乡、镇的低山丘陵中上部,面积
17870亩占全县可利用面积的1%。
七级地(Ⅶ),主要分布在河里吴家、南墅两乡、镇的低山丘陵上部。
六、七级地土层极薄(小于15厘米),岩石多裸露地表,应植树造林,育草固土,
发展畜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