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县内开始办理家庭财产两全保险业务,先由城镇逐步扩大到农村,两全
家庭财产保险期限为五年,期满续保。保险金额采取每份固定保额的方式,城市居民
的保额1000元为1份,农村居民以保额2000元为1份,被保险财产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
的损失时,保险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损失的实际价值计算赔款,一次赔款达到保
险金额即行终止。 到1985年底,承保两全和一般家庭财产保险共66535户,保险金额
12820.8万元, 收保险储金70.70万元, 保险费8.46万元,共发生保险责任内的赔款
353起,赔付款25.43万元。
家庭财产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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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年,县内开始办理家庭财产两全保险业务,先由城镇逐步扩大到农村,两全
家庭财产保险期限为五年,期满续保。保险金额采取每份固定保额的方式,城市居民
的保额1000元为1份,农村居民以保额2000元为1份,被保险财产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
的损失时,保险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损失的实际价值计算赔款,一次赔款达到保
险金额即行终止。 到1985年底,承保两全和一般家庭财产保险共66535户,保险金额
12820.8万元, 收保险储金70.70万元, 保险费8.46万元,共发生保险责任内的赔款
353起,赔付款25.4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