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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农业信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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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农业信贷
农业信贷分支农贷款、预购定金贷款、信用合作社贷款3项、24种。 1950年1月1日~6月30日,发放实物贷款,计小麦493470公斤、玉米216661.5公斤、 大豆737715公斤、 高梁437686.5公斤、 谷子47610.5公斤, 共折人民币 (旧) 2622815556元。 1956年6月~8月,为解决农业社扩大再生产的资金需求,帮助贫困户 解决入社基金及购置生产用具、 生活用品的困难。发放农业贷款385985元。1964年5 月份发放支农贷款49.1万元,帮助1113个生产队购买耕畜170头、小推车564辆、大中 型农具95件、 小农具42300件、种子52550公斤、肥料907300公斤、农药10760公斤; 对10139个困难户发放贷款17.4万元, 帮助购买仔猪1872头、 小农具2863件、 口粮 58750公斤、修缮房屋4462间。 1979年后,农业银行莱西支行对农村信贷工作实行“统一计划、分级管理、存贷 挂钩、差额控制”的办法。由于多存多收可以多贷款调动了筹集资金、管好用好资金 的积极性。1981年,发放支持多种经营贷款360万元。1982年,发放抗旱贷款500万元, 支援打机井1090眼, 挖平塘、 长塘159年, 建扬水站13座,买喷灌机1675套、柴油 2068吨、水管11万米、动力机械661台。还发放多种经营贷款474万元。1982年共发放 农业贷款3354万元,其中集体贷款1873万元,社员贷款951万元,对360个专业户进行 重点支持, 发放体贴款530万元,帮助集体和个体户添购大中型拖拉机81台、小型拖 拉机86台、机引农具208件、排灌机械1171台、其他农业机械1738台、汽车2辆、耕畜 674头、经济牲畜477头、小农具281件、种子136118.5公斤、塑料薄膜50160.5公斤。 1984年,发放农业贷款4543万元。其中,支持粮食生产贷款1747万元、支持抗旱“双 保”贷款500万元、支持多种经营贷款2769万元;对302个石墨、珍珠岩、钾长石、重 晶石的开采加工重点单位发放贷款446万元。 1985年,贯彻“宏观控制,微观搞活” 的方针, 在信贷资金使用上做到统筹兼顾,区别对待,共发放农业贷款6633万元,其 中支援农业生产贷款2121万元,多种经营贷款4512万元。1987年,发放农业贷款6107 万元,其中,支援农业生产贷款3181万元、工副业贷款2224万元、养殖业贷款78万元, 果、林、蚕业贷款496万元、其它贷款128万元。附:农贷豁免 1965年3月16日国务院发出 《关于处理1961年以前农业贷款问题的通知》 , 对 1961年以前农村社队及社员贷款未偿还的进行清理,酌情予以豁免。据此,中国农业 银行莱西支行申请农业贷款豁免金额3271631.10元, 信用合作社申请豁免金额 608269.28元(其中集体贷款192989.69元, 人上贷款415279.59元),贫农入合作社 基金贷款豁免金额77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