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三节 稽征管理 资料库:青岛县志库 章节:莱西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section/6/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section/6/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section/6/article/500/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section/6/article/500/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三节 稽征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莱西、莱西南两县处于战争环境,税收管理采取了适应
战争需要的制度和方法。
    出入境货物的税收管理  1945年8月前, 莱西、莱西南县抗日根据地边界设立分
卡,对出入境货物进行检查和征税。解放战争时期,对出入境货物的管理与征税采取
了坚持边沿斗争的办法,解放军前进到哪里,出入境税收边沿即推进到那里,划定检
查带,由辑私员组织民兵等对出入境货物进行检查和征税,对走私和违犯出入境税收
法令的,均按不同的情节给以没收、罚款等处罚。
    解放区的税收管理  对县解放区内营业的厂、商办理登记,是按季节召开营业人
员会议,评议纳税额,由税务机关审查核定,税务人员按时查帐、查物、征税的程序
进行,对不立帐的杂货商,实行查验征收,于货品上加盖验讫章以示征税;对较大的
集市,每逢集日税务人员对无证的商贩,先查验货品,过称登记后方准出卖,散集时
按出售收入纳税;牲畜交易成交后,由买方纳税。对走私卖禁货品,一般货品及偷税
漏税的,均给以没收、罚款等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全国实行了统一的税收政策,税收管理制度也不断地健
全完善。
    纳税登记制度  一切纳税单位和个人,在开业时需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登记。经
营期间,如有更变、新增、迁移等,需向税务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等,停业要办理
登记;未按规定办理停业登记手续而造成偷税、漏税,给以批评教育或罚款处罚。
    纳税鉴定制度  纳税鉴定是税务机关对纳税单位的征税免税事项所做的一种书面
鉴定,是纳税单位依法纳税的依据,纳税鉴定由当地税务机关向企业财会人员直接办
理,并由税务机关和企业财会负责人盖章后正式执行。纳税单位如有变更或新增,要
申报办理纳税鉴定登记,对不按规定办理纳税鉴定而发生偷税、漏税、欠税行为者,
要按违法情节给以罚款、审理等处罚。
    纳税申报制度  根据税法规定,纳税单位要按期依照统一规定的纳税申报表,送
交税务机关,交纳所得税的企业和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还要报送有关财务报表。凡不按
规定向税务机关报送营业利润情况的要按规定酌情对纳税单位或个人进行罚款。
    滞纳金制度  纳税企业和单位未按规定时间交纳税款者,税务机关除限期令其交
纳外,并从拖欠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金(工商税1%,工商所得税5%)。加收的
滞纳金不准用公款报销,由纳税单位或财务负责人支付。
    纳税检查制度  自1950年税务局建立以来,纳税检查工作就成为税收管理工作中
的一个主要部分,每年春秋两李各检查一次。检查方法一般为自查(各税务所组织检
查)、互查(所与所之间互相检查)、普查(全县统一组织力量逐所检查)和个别抽
查、发现问题随时检查等。
    统一发货票管理制度  1984年1月, 在全国范围内对从事工业生产、交通运输、
建筑安装、商业经营、劳务加工、修理服务的企业、事业、机关、团体、部队、学校、
村队等单位和个体工商业户,均使用由省税务局统一印刷的销货发票,并接受税务部
门的监督检查。
    代扣税款制度  1983年,个体工商业户迅速增加。为了杜绝偷税、漏税现象,保
证国家收入,规定个体工商业户在进货时,由批发单位或厂方代扣3.5%的营业税。同
时发给税票,个体工商业户于月底,带发货票和税票到当地税务所检查结算,如发现
厂方和批发单位漏扣税款则由厂方和批发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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