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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定价 调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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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定价 调价
1935年11月,国民党政府以“法币”代替银元,并大量发行,导致1936年物价大 幅度上涨。1938年日本侵略军入境后,物价连年上涨。国民党败退台湾前夕,市场物 价曾十倍、百倍的暴涨,造成严重的通货膨胀,“法币”贬值,境内有“法币不如草” 的说法。 1949年8月, 因物价上涨,中共莱西县委按上级指示做出规定:自8月1日起,执 行新的经费、 出差费和物价标准。党政干部每人每天伙食费:普通人员56.20元(北 海币, 下同) 、病号112.40元、客饭56.20元;每人每月薪津费:津贴500元、补助 200元;每人每月办公费:纸3张、120元,灯油618.75元;每人每月卫生费240元、理 发费140元、医药费420元。机关干部下乡,由群众派饭,每餐付给房东菜金15元。物 价,每公斤小麦280元,小米280元、黄烟800元、柴草80元,土布每米750元、小报纸 每张40元、草纸每张8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和政府为解决通货膨胀问题,于1950年全国冻结了物 价,首先将各种物价稳定在当时的水平上,然后对不合理的价格逐步进行调整。莱西 县相应地采取了迅速恢复和发展工农业生产,扩大商品流通,建立和发展国营商业及 合作社商业,集中大量物资投放市场等措施。同时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利用、限 制、改造”的政策,达到了回笼货币与平抑市场物价的目的。1953年后,私营批发商 逐步为国营商业所代替。在零售范围内,国营商业、合作社商业及国家资本主义商业 的比重迅速增长。对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商品实行统购包销,并严厉打击各种哄抬物价 和投机倒把活动。同时,规定了各类商品批零差价,对粮、油、棉实行国家统一价格。 并以粮价为中心,合理地调整各种农副产品之间的比价,使市场价格日趋稳定。1955 年,全县零售物价总指数比1950年仅上长15.9%(以1950年为100)。随着经济恢复, 人民生活提高,社会购买力增长,一时出现了部分工农业产品供不应求,价格上涨的 趋势。 1957年,零售物价总指数比1950年上升32.5%。由于市场开放,各类商品齐全 丰富, 交易公平,市场呈现一派繁荣景象。日庄集市,上市摊位300多个,上市人数 4500多名, 成交额2万多元;主要商品价格:马每匹500元左右、牛每头300元左右、 驴每头250元左右、 生猪每公斤0.60元;大豆每公斤0.30元、小麦每公斤0.40元、玉 米每公斤0.20元、高梁每公斤0.18元;大白菜每公斤0.02元、韭菜每公斤0.08元;猪 肉每公斤0.80元、鲜鱼每公斤0.40元、鸡蛋每个0.03元。全县各市集价格基本均衡。 1958年以后,因“左”的错误影响,国民经济发展严重受挫,全县工农业生产急 剧下降。1961年,市场商品尤为匮乏,物价飞涨,投机倒把活动猖獗,人民生活水平 严重下降。国家采取了紧缩集团购买力、控制贷币投放,加强物价管理等措施,对粮、 棉、油实行计划供应,使猪肉、盐、蛋、糖、煤、火柴、煤油、糕点等生活必需品的 价格保持稳定;对紧缺消费品烟、酒、茶等实行定量供应;对部分针织品、自行车、 钟表、名酒、名茶等商品实行高价敞开供应。1962年贯彻中央“调整、巩固、充实、 提高”的八字方针后,工农业生产全面好转。国家又提高了粮食收购价格,调整了城 乡粮食销售价格,同时对干部、职工实行粮价补贴,对一些工业品的价格作了合理调 整,至1965年,市场价格基本稳定,全县55个集市,贸易成交额达19.5万元,占社会 商品零售额的23%; 市场上每公斤小麦0.68元、大米0.70元、大豆0.60元、玉米0.40 元、高梁0.40元、猪肉1.59元、山楂0.20元、鲜鱼0.40元、大白菜0.04元、苹果0.36 元,鸡蛋每个0.08元。 “文化大革命”给国民经济造成灾难性破坏,物价机构被撤销,商品短缺。为稳 定物价, 根据国务院的指示,全县于1967年8月再次冻结物价,到1976年,物价指数 基本没有变动,但市场商品品种单调,供应不足。 1978年,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 对价格体系和价格管理办法进行了改革。 1976年, 将粮食、油脂、油料、生猪、鲜蛋等18种农副产品收购价格提高了22.1%, 其中粮油的超购部分, 在调整价格基础上,再加价50%收购。小麦的收购价格由原来 的每公斤0.276元提高到0.340元,超购部分的价格每公斤为0.42~0.43元,提高幅度 达到55%以上; 花生米收购价格提高46%、生猪收购价格提高29.7%左右、鸡蛋收购价 格提高20%。 同年11月,相应地将猪肉、禽蛋、水产品、蔬菜等八类副食品的零售价 格提高30%左右。 到1982年, 市场零售价格仅上升6%。 全县51个集市,上市人数有 1200万人(次) ;上市商品品种达421种,比1981年增加87个品种;城乡集市贸易总 成交额2879.62万元; 商品每公斤单价:小麦0.50元、大豆0.64元、玉米0.24元、猪 肉1.59元、 鸡蛋1.70元、 鲜鱼1.40元、大白菜0.06元、韭菜0.30元、黄瓜0.20元。 1985年,放开了农产品价格,同时,又合理地提高了烟、酒的销售价格和煤炭(不包 括生活用煤)、焦炭、生铁、钢材、部分有色金属以及木材的出厂、供应价格。因铁 路运输和水运价格的提高,对部分商品的进销差价率也作了调整。并大幅度降低了化 纤织品、手表、闹钟、布胶鞋、胶卷、彩色电视机等商品的销售价格。 1986年下半年,出现了既有搞活经济所必须的价格调整引起的物价合理上升,又 有滥涨价和变相的涨价引起的物价不合理上升现象。随着市场粮价的上涨,与其相关 的肉、禽、蛋等副食品也随之涨价,造成物价不合理上涨。通过抽样调查,到1987年 底,零售物价比1986年上涨7.8%;副食品价格上涨21%,其中,肉、禽、蛋上涨47%。 虽然物价上涨, 但人民生活仍然提高了。1987年,农民人均收为725元,比1986年增 加了65元, 提高警惕11.3%;比1985年增加123元,提高20.7%。非农业人口平均收入 942元。 比1986年增加226元,提高31.7%。1987年,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后,农民人均 收入实际提高1.8%,非农业人口生活水平提高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