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粮油奖售 资料库:青岛县志库 章节:莱西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section/6/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section/6/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section/6/article/407/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section/6/article/407/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粮油奖售


    莱西县从1963年始,对超包购部分的粮油实行奖励政策,每超售147元的贸易粮,
奖励棉布票11.7米、 胶鞋票1双、食粮票1.5公斤、卷烟票12盒、絮棉票0.4公斤;花
生米按需分配37%折成生油, 每超售50公斤生油,奖给棉布票3.3米、卷烟票5盒、食
粮票0.5公斤、絮棉票0.1公斤、化肥票15公斤,农民持票到供销社购货。是年,全县
超收包购粮食1614.5万公斤, 奖售棉布票203503.3米、 解放鞋票17436双、 卷烟票
209265盒、食粮票26161公斤、絮棉票6977.5公斤;超包购花生米276万公斤,奖售棉
布票6808米、 卷烟票12120盒、絮棉票20424公斤、食粮票10212公斤、化肥票306368
公斤。
    1965年,改为加价奖励。对超过包购部分的粮油(任务内不奖),按统购价格加
价奖励。1970年,加价提高到30%。1979年,加价提高到50%。1985年,实行按比例加
价的全部金额计算奖售化肥,标准是:粮食金额每100元,奖化肥票40公斤、柴油票3
公斤;大花生米金额100元,奖化肥化肥票27.5公斤,小花生米金额每100元,奖化肥
票22.5公斤,对卖花生米实行返饼奖励,即卖50公斤花生米,国家返还生饼24公斤;
若卖花生油, 每交19公斤花生油,需交生饼6公斤,收返饼均按国家规定价格计算。
1987年,改按交售粮食金额奖励为按交售粮食数量奖励,每交售粮食50公斤,奖售化
肥票6.5公斤、柴油票1.5公斤;交售花生米均按小花生米标准进行奖售,每交售花生
米50公斤,奖售化肥票15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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