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西县人民政府机关招待所于1953年建立,有平房28间。设办公室、事务室、仓
库、饭堂、餐厅。后陆续扩建,床位增加。1969年招待所搬迁于今黄海路南、县人民
政府对面。1975年拆除部份平房,投资85万元,建成一座四层营业楼(称一号楼),
建筑面积2900平方米, 设床位200个;1978年投资54万元,建成二层楼一座(称二号
楼),第一层为饭厅,第二层为会客室和会议室,建筑面积计2800平方米;1982年投
资108万元, 建成一座三层营业楼(称三号楼),建筑面积2700平方米。设有沙发、
带卫生间的床位51套; 1983年,投资115万元,建成一座五层营业楼(称四号楼),
建筑面积5030平方米, 设有390个床位,其中带卫生间的床位59套。1984年改称新卢
昌宾馆。1985年,新卢昌宾馆拥有楼房4座、641个床位,年营业额38.87万元,其中房
间营业费33.87万元。1987年有职工127名,其中服务员87名;年营业额42万,其中房
间营业额35万元。另外,县直单位自办小型招待所4处,供本系统开会用。
招待所
视图
莱西县人民政府机关招待所于1953年建立,有平房28间。设办公室、事务室、仓
库、饭堂、餐厅。后陆续扩建,床位增加。1969年招待所搬迁于今黄海路南、县人民
政府对面。1975年拆除部份平房,投资85万元,建成一座四层营业楼(称一号楼),
建筑面积2900平方米, 设床位200个;1978年投资54万元,建成二层楼一座(称二号
楼),第一层为饭厅,第二层为会客室和会议室,建筑面积计2800平方米;1982年投
资108万元, 建成一座三层营业楼(称三号楼),建筑面积2700平方米。设有沙发、
带卫生间的床位51套; 1983年,投资115万元,建成一座五层营业楼(称四号楼),
建筑面积5030平方米, 设有390个床位,其中带卫生间的床位59套。1984年改称新卢
昌宾馆。1985年,新卢昌宾馆拥有楼房4座、641个床位,年营业额38.87万元,其中房
间营业费33.87万元。1987年有职工127名,其中服务员87名;年营业额42万,其中房
间营业额35万元。另外,县直单位自办小型招待所4处,供本系统开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