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二节 农村建设 资料库:青岛县志库 章节:莱西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section/6/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section/6/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section/6/article/301/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section/6/article/301/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二节 农村建设


    建国前,农民建房都是就地随形,自由选择位置。贫苦农民建造的房屋低矮、狭
窄、阴暗,一般三间一幢,多为石基土墙,茅草或麦秸草顶;木板门、木棂窗、八字
木屋架、木梁木檩;檐高2.5米,屋宽3.5~4米,长6~7米。生活较好者,附有东厢
或西厢2~3间。 地主豪富之家的住房多为砖瓦结构,较宽敞明亮。1949年,全县农
村住房建筑面积284.29万平方米,人均6.4平方米。
    建国后,农村建房逐年增加。1050年到1959年,共有住房面积449.08万平方米;
1960年到1969年,全县农村有16558户农民建新房,建筑面积为76.36万平方米;1970
年到1978年, 有37808户农民建新房,建筑面积为98.6万平方米。此期间,各村仍按
旧有村庄格局建房,但已开始向宽敞、明亮方向发展。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
村经济发展较快,农民普遍富裕起来,遂出现建房热潮。为适应农民建房需要,各村
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农民建房需要,各村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建设规划精神,都
相应地选择了非耕地建房,并对街道作了统一的规划,宽为12米左右。但同时出现乱
占滥用耕地的现象,耕地面积日益缩小。到1987年,农村建房总面积为483.32万平方
米。房屋建筑由砖木结构取代了土木结构,并向砖混结构发展。房舍的面积、体积、
造型、采光、通风、装饰、地面处理及室内布置等相衬得体、格局入时。有的正房四
间,一堂二室及一厨一仓;有的正房四间,内设客厅、寝室;有的在正房前,有的或
在左、或在右建平房四间,作院门、厨房、仓库、洗刷间等。正房一般檐高3~3.3米,
八字木屋架, 房宽5.5~6米,长12~14米,建筑面积为66~72平方米。有院墙与外
界隔离为单门独院。 有77户农民建砖混结构的住宅楼53座,均二层,建筑面积1.2万
平方米。近几年在建房中,农民追求美观、大方、时髦,不仅出现违章超标建筑,而
且占用了一部分可耕地。1982年,全县违章建房的有1380户,普遍占用耕地或圈子大
院。 1987年,全县农民房屋拥有量为1052.36万平方米,人均17.1平方米,为1949年
人均面积的2.7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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