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八节 照 明 资料库:青岛县志库 章节:莱西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section/6/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section/6/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section/6/article/293/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section/6/article/293/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八节 照 明
建国前,城区街道无照明设施。1950年,县城设水集后,仅在现威海中路南侧原 县委大门前安装路灯一盏。1962年到1983年,先后在威海路、黄海路、蓬莱路、文化 路、龙口路设35基杆高压水银灯,共架线路7000米。1984年,在烟台路的加油站至烟 台路潴河大桥路段北设双排、双悬臂式高压钠路灯,共88基杆。1985年,在青岛路前 疃桥北至岚上村南段设双排、 双悬臂式高压钠路灯77基杆。两路共设165基杆,埋地 下电缆8980米,由石英电子定时钟控制。至1987年底,城区共有路灯200基杆,365盏, 其中高压钠路灯330盏,亮灯率100%。 城区居民,自1965年始有电力照明,均系自费安装。1978年后,兴建住宅楼,照 明设备由城建部门安装,配有电表,住户每月按用电量交纳电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