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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 运
1932年(民国21年)始有青岛私营“福茂东”、“通聚福”二家私营汽车客运在 水沟头高站, 每日有2辆客车由青岛、烟台对开。1940年春,日军侵占水沟头后,设 “大陆汽车站”,有客车通往青岛、烟台、莱阳、栖霞、福山、即墨等市、县,所运 多为日本侵略军。 1949年8 月,胶东运输公司改水集兵站为汽车站,兼营客运。有通往青岛、烟台、 石岛、潍纺的过路班车。1950年,水集汽车站隶属青岛市运输公司,有青岛、烟台对 开的客车和青黄路、青掖路的过路客车过站。1951年,县境内有三长芝运线路、五个 站点, 无即发车, 过路车4个班次, 客运里程60.5公里,年客运量3600人(次)。 1971年5月,水集汽车站改属烟台地区汽车运输公司。1984年1月,划属青岛市公路客 运公司, 改称莱西汽车站。1987年,境内有16条芝运线路,设莱西汽车站1处、代办 站3处、 客货运点82处、 货运点8处、始发车39个班次、过路车40个班次,客运里程 362.9公里,年客运量达88.5万人(次)。 1985年1月,根据国家和山东省、青岛市保险公司的规定, 对旅客人身意外伤害 进行保险, 里程乘运率加保险费(四舍五入)、加代征客运基金为整票票价:运距1 ~10公里,票面尾数二舍三入、七舍八入,以五分为单位不加收保险费;11公里以上 的票面尾数四舍五入,以角为单位;运距11~150公里的每票加收保险费0.05元;151~ 320公里的加收保险费。0.10元;321公里以上的加收保险费0.20元。代征客运基金: 10公里以下按0.05元计征; 11公里以上按每人每公里0.003元计征,尾数均以角为单 位计算,角以下四舍五入。 1986年6月1日,山东省交通厅、物价局、财政局、计划委员会报请省政府批准: 为改变车站面貌,解决基本建设资金不足,于客运支线(县内)代征客运建设基金, 共分三段计算:1~27公里,0.03元/人公里;28~49公里,0.027元/人公里;50~55 公里,0.026元/人公里,56公里以上的运价,仍招待原规定运率,每人公里0.024元, 并在票面内分别列明“汽车运价|”、“代收旅客保险费”、“代收站、队建设基金”、 “全价合计数”,按此规定,由省统一印制客票,自1988年3月1日起,一律采用新面 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