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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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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 林
李林(1903~1987.4.5) 原名李仲翔,莱西县周格庄人。 1933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和抗日战争期间,先后担任 过中共山东省工作委员会秘书长、山东省交通局局长、中央组织部高级研究班党支部 书记、陕北公学分校党总支委员、山东纵队民运部部长等职。解放战争期间,任中共 中央华东局委员兼组织部部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中共山东分局委员兼工 委书记;旅大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书记、副市长;浙江省委常委、监委书记;青岛 医学院党委常委、副院长;曲阜师范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1977年12月,任政协山 东省委员会常委。1978年3月,任第五届全国政协委员。1979年7月,任政协第四届山 东省委员会副主席。1983年12月,离职休养。 李林青年时代就向往革命,于1926年加入国民党,在济南从事工人运动,为国民 革命四处奔波。1927年,蒋介石背叛革命,他毅然脱离国民党,返乡执教,组织读书 会,引导青年寻求革命救国道路。大革命失败后,他为追求真理,不顾白色恐怖,辗 转于上海、济南、青岛等地寻找中国共产党。1931年,他考入青岛大学后,积极参加 与领导反蒋抗日爱国的学生运动,1932年被开除学籍。1933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后, 肩负着党的重托,参加恢复青岛市委的艰巨工作。同时,对胶东地区党组织的恢复整 顿也做了大量工作,领导了反对国民党黑暗统治的地下斗争。12月,由于叛徒出卖, 他被国民党反动派逮捕。在狱中,他坚贞不屈,领导难友同敌人进行了坚决的斗争, 始终保持着共产党员的气节。后来,经组织多方营救,于1937年11月出狱。1938年初, 他参加了党领导的徂崃山抗日武装斗争,为点燃山东武装抗日烈火做出贡献。1940年, 他从事党的组织工作。建国后,他在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中做出重要贡献。 李林在“文化大革命”中,虽受到江青反革命集团的迫害,但他始终不渝地坚信 党的领导,坚信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表现出一个共产党员的崇高精神境界。中共十 一届三中全会之后,他坚决拥护党中央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 极参加省政协的领导工作,为发挥人民政协的职能作用、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做 了不懈的努力。于1987年4月5日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