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二节 拾金不昧 资料库:青岛县志库 章节:莱西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section/6/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section/6/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section/6/article/1241/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section/6/article/1241/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二节 拾金不昧
水集公社民办中学女学生李美英,1959年秋天,回家路上拾到提包一个,内有军 官身份证一份, 2000元的存款单一张,公债券400元,现金30余元,她立即送交水集 公安派出所,受到县委、县团委表彰,《中国青年报》刊登了表扬她的文章。 姜山三村农民迟宗理,1970年,送粪路上拾到手提包一个,内有人民币一千多元, 控知失主后,他亲自送还失主。 周格庄乡小院村张国赛,1984年拾到手提包一个,内有现金54元,支票3300元, 设法交给了失主。 武备乡吴格庄村青年吴绍波、 吴绍君二人,1985年5月的一天晚上,在村头公路 旁拾到手提包一个,内有现金1000元,他们根据汇款支票上户主的姓名,立即还给失 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