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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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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 业
解放以前,境内民间称商业为“买卖”、“生意”,全为私营。店员需拜师学艺, 叫“学生意”。学徒时先由介绍人引荐,进门先拜“财神”,再拜业师,此后,听从 店主使唤。学徒期一般三年,开始先做杂活,如为店主做家务活及清扫卫生等。后逐 步学习招待顾客、记帐、算帐等。学徒期间,店主只管生活费,无其它报酬。期满后, 或被招收为店员,或自立门户经营。店铺均创立字号,宣扬“货真价实、童叟无欺” 以招徕顾客。店员对顾客热情、和蔼,能揣摩顾客心理,能生动详细地介绍所售货物 的产地、特点及用途等,取货、包装手法娴熟,处处让顾客满意。如有顾客不买东西 空手出店,店员则被视为失职,更不允许同顾客争吵。 商业社会主义国营商业、集体商业的工作人员称“售货员”。商品由国家统一定 价调价,商品丰富,顾客可以任意选择。1984年以来,开展“物价计量信得过”活动, 各种商品公开标价,实行公平尺,公平称,以供群众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