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药品管理 资料库:青岛县志库 章节:莱西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section/6/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section/6/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section/6/article/1189/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section/6/article/1189/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药品管理
1950年,医院对普通药品实行逐日登记、月底累计、实耗实销的管理方法。随着 卫生事业的发展,药品种类增多,由重点药品实耗实销改为贵重药品实耗实销和以存 定销。1955年以前,麻醉药品只限于县医院和区卫生所使用。1958年以后联合诊所使 用麻醉药品, 按规定手续在指定医药部门购药。1963年5月,仅限主治医师使用麻醉 药品。对使用麻醉药品的单位,须经县、地(市)卫生局批准,严格审查,限量限品 种到指定的医药部门购药,并实行专人管理、专册登记、专用处方、专用帐簿,专用 药柜加锁保管。1979年,实行“金额管理、数量统计、实耗实销”的药品管理办法。 1982年9月,卫生部公布淘汰127种药品,全县医疗卫生单位认真进行检查,严格执行。 1984年9月, 国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本县各医疗卫生单位认真学 习,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