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全县有耕地164.9万亩,其中有效灌溉面积1.32万亩,人均耕地3.69亩。
1950年到1952年国民经济恢复期间,农民开垦荒地;农业合作化后,拔界石、平沟堰,
耕地面积略有增加。1956年,全县共有耕地166.6万亩,其中有效灌溉面积3.8万亩,
人均耕地地3.3亩。 自1958年始,因水利建设、植树造林、修路、建房、工矿企业的
发展, 耕地面积逐年减少,1960年,全县有耕地145.3万亩,其中有效灌溉面积11.7
万亩, 人均耕地3.1亩。1965年为140.3万亩,其中有效灌溉面积23.13万亩,人均耕
地2.8亩。 1970年为135.9万亩,其中有效灌溉面积36.5万亩,人均耕地2.4亩。1975
年为130.1万亩,其中有效灌溉面积56.3万亩,人均耕地2.2亩。1980年为122.71万亩,
其中有效灌溉面积72.7万亩,旱涝保收田62.84万亩,人均耕地2亩,粮田面积占耕地
面积的69.2%。1985年为108.5万亩,其中有效灌溉面积75.42万亩,旱涝保收田62.84
万亩,人均耕地1.8亩,粮田面积占耕地面积的66.6%。1987年为104.86万亩,其中有
产灌溉面积67.24万亩。旱涝保收田54.52万亩,人均耕地1.66亩,粮田面积占耕地面
积的66.3%。
第一节 耕地面积
视图
1949年,全县有耕地164.9万亩,其中有效灌溉面积1.32万亩,人均耕地3.69亩。
1950年到1952年国民经济恢复期间,农民开垦荒地;农业合作化后,拔界石、平沟堰,
耕地面积略有增加。1956年,全县共有耕地166.6万亩,其中有效灌溉面积3.8万亩,
人均耕地地3.3亩。 自1958年始,因水利建设、植树造林、修路、建房、工矿企业的
发展, 耕地面积逐年减少,1960年,全县有耕地145.3万亩,其中有效灌溉面积11.7
万亩, 人均耕地3.1亩。1965年为140.3万亩,其中有效灌溉面积23.13万亩,人均耕
地2.8亩。 1970年为135.9万亩,其中有效灌溉面积36.5万亩,人均耕地2.4亩。1975
年为130.1万亩,其中有效灌溉面积56.3万亩,人均耕地2.2亩。1980年为122.71万亩,
其中有效灌溉面积72.7万亩,旱涝保收田62.84万亩,人均耕地2亩,粮田面积占耕地
面积的69.2%。1985年为108.5万亩,其中有效灌溉面积75.42万亩,旱涝保收田62.84
万亩,人均耕地1.8亩,粮田面积占耕地面积的66.6%。1987年为104.86万亩,其中有
产灌溉面积67.24万亩。旱涝保收田54.52万亩,人均耕地1.66亩,粮田面积占耕地面
积的6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