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西县农村经济来源,历来以种植粮食作物为主,林、牧、副、渔业所占的比例
小。1949年,全县农业总产值为5954万元,其中农业产值5447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
91.49%,林业产值74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1.24%,牧业产值194万元,占农业总产值
的3.26%,副业产值236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3.96%,渔业产值3万元,占农业总产值
的0.05%。 建国后,在三年国民经济恢复中,农业稳步发展,到1952年,全县农业总
产值增到8249万元,其中农业产值7445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90.25%,林业产值80万
元,占农业总产值的0.99%,牧业产值446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5.40%,副业产值275
万元, 占农业总产值的3.33%,渔业产值3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0.03%。1956年农业
合作化后, 农业总产值增到9548万元, 其中农业产值8723万元, 占农业总产值的
91.36%, 林业产值129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1.35%,牧业产值398万元,占农业总产
值的4.17%,副业产值295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3.09%,渔业产值3万元,占农业总产
值的0.03%。 1958年,“共产风”、浮夸风、生产瞎指挥风盛行,耕作粗放,有种无
收,接着遇上严重的自然灾害,农业产值迅速下降。1960年,全县农业总产值仅4492
万元,比1956年农业总产值减少5056万元,比1949年农业总产值还低1462万元。1961
年贯彻《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即“六十条”后,加强了生产经营管理,
到1965年,农业总产值达到9791万元,其中农业产值8279万元,其中农业产值8279万
元,林业产值134万元,牧业产值551万元,副业产值819万元,渔业产值8万元。1966
年,全县农业总产值突破亿元关,为12886万元,其中农业产值11086万元、林业产值
154万元、牧业产值799万元、副业产值839万元、渔业产值8万元。“文化大革命”中
的1967年, 各级党政组织被夺权, 各项管理制被破坏,农业总产值连续四年下降。
1970年, 全县农业总产值比1966年降低931万元。1974年农业生产有所整顿,生产逐
渐好转。 1975年,全县农业总产值达到16740万元,比1970年增加4785万元。中共十
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农村实行了经济体制改革,调整了农业内部结构,农业有了新的
生机。1979年,全县农业总产值突破两亿元,为23334万元,其中农业产值16941万元,
占农业总产值的72.60%, 林业产值537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2.3%,副业产值3862万
元, 占农业总产值的16.55%,渔业产值12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0.05%。1983年,农
村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民有了生产自主权,农林牧副渔开始全面发展。
1985年, 全县农业总产值为37099万元, 其中农业产值27084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
73.00%, 林业产值1436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3.87%,牧业产值5989万元,占农业总
产值的16.14%, 副业产值2541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6.86%,渔业产值49万元,占农
业总产值的0.13%。1987年,全县农业总产值为38003万元,其中农业产值28504万元,
占农业总产值的75.01%,林业产值629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1.66%,牧业产值5690万
元, 占农业总产值的14.97%, 渔业产值197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0.52%,副业产值
2983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7.84%。
第一节 农业总产值
视图
莱西县农村经济来源,历来以种植粮食作物为主,林、牧、副、渔业所占的比例
小。1949年,全县农业总产值为5954万元,其中农业产值5447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
91.49%,林业产值74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1.24%,牧业产值194万元,占农业总产值
的3.26%,副业产值236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3.96%,渔业产值3万元,占农业总产值
的0.05%。 建国后,在三年国民经济恢复中,农业稳步发展,到1952年,全县农业总
产值增到8249万元,其中农业产值7445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90.25%,林业产值80万
元,占农业总产值的0.99%,牧业产值446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5.40%,副业产值275
万元, 占农业总产值的3.33%,渔业产值3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0.03%。1956年农业
合作化后, 农业总产值增到9548万元, 其中农业产值8723万元, 占农业总产值的
91.36%, 林业产值129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1.35%,牧业产值398万元,占农业总产
值的4.17%,副业产值295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3.09%,渔业产值3万元,占农业总产
值的0.03%。 1958年,“共产风”、浮夸风、生产瞎指挥风盛行,耕作粗放,有种无
收,接着遇上严重的自然灾害,农业产值迅速下降。1960年,全县农业总产值仅4492
万元,比1956年农业总产值减少5056万元,比1949年农业总产值还低1462万元。1961
年贯彻《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即“六十条”后,加强了生产经营管理,
到1965年,农业总产值达到9791万元,其中农业产值8279万元,其中农业产值8279万
元,林业产值134万元,牧业产值551万元,副业产值819万元,渔业产值8万元。1966
年,全县农业总产值突破亿元关,为12886万元,其中农业产值11086万元、林业产值
154万元、牧业产值799万元、副业产值839万元、渔业产值8万元。“文化大革命”中
的1967年, 各级党政组织被夺权, 各项管理制被破坏,农业总产值连续四年下降。
1970年, 全县农业总产值比1966年降低931万元。1974年农业生产有所整顿,生产逐
渐好转。 1975年,全县农业总产值达到16740万元,比1970年增加4785万元。中共十
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农村实行了经济体制改革,调整了农业内部结构,农业有了新的
生机。1979年,全县农业总产值突破两亿元,为23334万元,其中农业产值16941万元,
占农业总产值的72.60%, 林业产值537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2.3%,副业产值3862万
元, 占农业总产值的16.55%,渔业产值12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0.05%。1983年,农
村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民有了生产自主权,农林牧副渔开始全面发展。
1985年, 全县农业总产值为37099万元, 其中农业产值27084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
73.00%, 林业产值1436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3.87%,牧业产值5989万元,占农业总
产值的16.14%, 副业产值2541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6.86%,渔业产值49万元,占农
业总产值的0.13%。1987年,全县农业总产值为38003万元,其中农业产值28504万元,
占农业总产值的75.01%,林业产值629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1.66%,牧业产值5690万
元, 占农业总产值的14.97%, 渔业产值197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0.52%,副业产值
2983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7.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