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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 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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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刺 绣
为女工针▓要着。解放前妇女受封建礼教束缚,以针▓优劣为检验妇功标准。妇 女自幼受教于母或师姊嫂,世代相传。其时多为自绣自用,于衣补襟、袖口、裤脚、 枕套、鞋面、童兜、童帽、门帘、桌帷、袜底等上,绣以色彩鲜艳的虎头、狮头、蝴 蝶、鸟、花卉等图案。也有的绣荷包、扇套、香囊等物,自己配戴,或馈赠亲友。建 国后,刺乡由单纯装饰品发展为手工艺品。60年代后,县建刺绣厂,各乡镇、村普遍 组织妇女刺绣。1982年以后,出现了一批刺绣专业户,绣床单、桌布、窗帘、门帘等, 销路甚广,并大量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