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县先后建立了刁家埠农场、五四农场、苗圃、作物
良种示范繁育场等,这此土地为全民所有。1964年,全民所有土地7913亩,1985年为
5058亩,占全县耕地面积的0.5%。1987年为4914亩。
第四节 全民所有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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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县先后建立了刁家埠农场、五四农场、苗圃、作物
良种示范繁育场等,这此土地为全民所有。1964年,全民所有土地7913亩,1985年为
5058亩,占全县耕地面积的0.5%。1987年为4914亩。